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上海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9-04-16 点击:1204

发布单位: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03-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议精神,做好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委制定了《2019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

  2019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巩固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形势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牢牢把握“四个最严”要求,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农业绿色发展,完成30项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标准的集成转化,制定一批适合本市农业生产的绿色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明白纸,指导农民按标生产。强化行业协会的牵头作用,促进企业、合作社按照市场要求制定团体标准引领行业发展。修订农业标准预研制项目管理办法,开展农业标准预研制项目绩效跟踪和效果评价,完善标准管理机制。开展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加强标准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推进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二)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分区域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开展农膜回收示范行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推进兽药追溯体系建设;继续开展蔬菜标准园、经济作物标准园和生猪屠宰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建设。

  (三)推进绿色农产品健康发展。加大政策支持,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严格准入门槛,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推进绿色生产资料认证,着力破解养殖业绿色认证瓶颈。严格证后监管,强化风险预警、隐患排查和淘汰退出机制,维护品牌公信力。创新手段扩大绿色食品宣传和市场推介,积极探索消费引导和产销对接。

  (四)强化科技支撑。依托科技兴农项目,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急需的投入品使用、质量安全控制、检测技术提升等关键技术的解决和整合以及前沿引领技术的研发,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科技支撑。梳理特色小宗作物农药使用情况,推进临时用药备案登记工作。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团队及科研院所力量,开展品质、营养标准研究工作。

  二、系统组织监测评估,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一)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充分发挥监测的“雷达”作用,结合生产实际对监测类别、参数、频次、主体分布等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市、区级监测定位,制定市区分级、主体分类、定量与定性结合、风险与监督配合、频次合理、覆盖全面的地产农产品监测制度。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地产蔬菜、瓜果、食用菌、畜禽肉类、禽蛋、生鲜乳、水产品等农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及产地环境监测,全年定量检测数量不少于19000件,进一步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参数。

  (二)强化风险评估交流。开展植物生长调节剂对种植业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初加工配送型蔬菜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饲料质量安全、禽蛋中兽药残留风险排查,散户用药情况、种养结合模式下重金属的富集风险等专项评估工作。组建新一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会商会,分析风险因子、风险程度,研究处置措施。

  (三)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强化舆情监测,实施市区联动,做到第一时间监测预警、调查核实、会商研判、正面发声、系统处置,防范出现大的问题,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三、突出重点领域监管,严守安全底线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生鲜乳违禁物质、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强化禽蛋中禁用药物治理、水产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治理;将农用地膜纳入农资集中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抽检,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

  (二)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充分利用监测、投诉举报、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及时汇总案件信息。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追根溯源,违法必查、查必到底。强化“行刑衔接”,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

  (三)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推广使用网格化监管系统APP,制定操作规范和考核要求,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工作。强化基层监管,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记录等制度,实现基层监管日常巡查、“三品”证后监管痕迹化。开展主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切实执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以产地证明、合格证明、二维码等形式明确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等相关信息,落实主体责任。

  四、推进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理

  (一)巩固示范市创建成果。巩固好、发展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成果,明确任务清单,以延伸绩效考核落实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发挥第一批、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作用,以产销对接等活动形式,推动线上线下市场设立优质农产品专区,扩大市场影响。

  (二)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总结推广浦东新区作为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区的有益经验,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推进农产品生产及农资经营主体的信用评级;进一步强化中小散户的信用档案管理。落实《上海市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对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经营。

  (三)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电子化追溯管理,实施激励政策逐步扩大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主体覆盖率,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业展会、农产品品牌评定等挂钩。推动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贯通。加强与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商超的合作,提高消费者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

  (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积极引导媒体、专家、公众、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参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汇聚起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正能量,大力宣传绿色优质农产品。鼓励社会监督,强化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利用“上海三农”微信平台、上农APP、“12316热线”,畅通信息投诉举报渠道,推动社会共治。

  五、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一)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制定基层监管工作规范,加大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加强基层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田间地头技术指导、生产过程督导巡查、农兽药使用间隔(休药)期等工作。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有效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作机制。

  (二)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运行条件、检测能力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以备战第四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为契机,强化基层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技术能力。组织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加强农产品质检机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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