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9-04-09 点击:1619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9-04-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9年第63号
实施日期: 2019-04-09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9〕17号),海关总署决定对2018年第140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2),自2019年4月9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海关总署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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