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农函〔2019〕215号)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4-08 点击:1188

发布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4-0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川农函〔2019〕21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川鱼”产业振兴推进工作方案,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我厅制定了《2019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3日

  2019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稳量增收、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富裕农民的目标不动摇,念好“优、绿、特、强、新、实”六字经,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绿色兴渔、质量兴渔、品牌强渔、依法治渔,加快建设现代水产产业强省步伐。力争全省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150万吨以上,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460亿元。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水产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大力开展水产产业园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因园施策等建设原则,将水产园区建设纳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统筹考虑。平原地区示范园区的稻渔综合种养核心区面积不低于5000亩,丘陵地区示范园区的稻渔综合种养核心区面积不低于3000亩,民族地区和山区示范园区的稻渔综合种养核心区面积不低于1000亩。在现代农业园区中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善、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较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水产产业园区。

  (二)大力推动稻渔综合种养。深入实施稻渔综合种养工程,继续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区)创建工作,推进稻渔综合种养集中连片发展。推进稻虾、稻鳖、稻鳅、稻蟹、稻鱼等综合种养模式提档升级,突出发展小龙虾产业,推广“稻虾共生”模式,集中建设3-5个小龙虾发展产业带。开展冬水田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工作,利用和恢复部分冬水田开展水产养殖,提高冬水田利用效率,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稳粮增收目的。全年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0万亩。其中,稻虾养殖示范基地5万亩。冬水田综合利用试点示范1万亩。

  (三)大力发展绿色健康养殖。大力推广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水库生态养殖、设施渔业及循环水养殖等养殖模式。依托实施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创建农业农村部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对老旧池塘进行标准化和底排节水净水技术改造。依托大水面资源,积极推行“以鱼控草、以鱼抑藻、以鱼净水”的大水面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发展生态渔业。2019年改造老旧池塘2万亩,创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个,新建循环水养殖示范基地5个。

  二、深入推进水产产业融合发展

  (四)积极发展休闲渔业。紧密结合“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积极发展休闲渔业,推动渔旅结合。利用消费习惯、地域特色、产业基础等优势,在有条件的地区拓展渔业的服务性功能,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举办休闲渔业推广活动,做优“中国升钟湖国际钓鱼精英赛”、“巴中南江捉鱼节”等民俗节庆活动,集生产、休闲、垂钓、旅游、餐饮、文化、渔事体验等于一身,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渔业示范村、示范镇、示范县。

  (五)做强水产品加工流通。引导规模加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抓好鳗鱼、大鲵、鳖、鱼子酱等水产品加工,促进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加大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力度。依托大型区域水产品交易中心和通威三联等专业批发市场,积极发展互联网+水产、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新业态,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研判,引导水产企业、合作社、家庭渔场等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网络销售,推动解决产品市场销售难问题。

  (六)抓实优势特色品牌。强化“品牌强渔”观念,把品牌建设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加大新品牌培育力度。秉承自然资源,重点抓好稻田鱼(虾、鳖、蟹、鳅)、冷水鱼、大鲵等地方特色水产品品牌培育,指导扶持水产龙头企业做好品牌创建工作,打造一批特色水产品牌。二是巩固提升现有知名品牌。推动建立鲟鱼、鱼子酱产业联盟,扩大我省鱼子酱在市场的话语权、定价权,不断提升“芙思塔”、“诗芮”等名优鱼子酱品牌的市场份额。充分挖掘“通威鱼”、“资中鲶鱼”、“雅鱼”、“新津黄辣丁”、“白龙湖亭子湖有机鱼”等品牌优势,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三是稳步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水产品。扎实抓好绿色有机地理标志水产品认证登记、证后监管和复查换证,加快推动“梓江鳜鱼”、“苍溪鳖”、“嘉州江团”等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四是加大品牌宣传推介。组织水产龙头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博览会、推介会、品鉴会等展销活动,继续向社会公开推介优秀水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优质品牌水产品。及时总结品牌推介的好经验、好办法,并通过多种途径加以推广。

  (七)积极推进渔业产业扶贫。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产业扶贫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在省农业农村厅坚强领导下,积极协助有脱贫任务的地方政府在宜渔地区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冷水鱼养殖等发展项目,通过项目资金支持和技能培训服务,鼓励新型渔业经营主体起表率作用,积极帮扶地方贫困户,发挥带动辐射作用,助推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全年贫困地区建设渔业基地40个。

  三、大力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修复

  (八)加强保护区渔业资源管护。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强化水生生物保护区内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加强涉水工程建设水生生物环境影响评估及其对渔业资源的补偿、切实保护好鱼类“三场一通道”和栖息地生存环境,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安置培训等工作,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内渔民退捕,推进长江流域渔民转产转业。

  (九)强化渔业资源养护。推动出台我省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全省天然水域春季禁渔、黄河流域禁渔、赤水河流域十年禁渔,继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执法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与执法监督并举,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捕捞行为。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放流苗种质量监管,开展重要渔业水域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加强放流后期管理,构筑“鱼、水、人” 和谐共生的生态屏障。认真筹备全国“放鱼日”活动,力争全年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苗种1亿尾以上。

  (十)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以拯救长江鲟、川陕哲罗鲑等濒危水生生物为重点,深入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行动,加强栖息地保护、驯养繁殖及人工增殖放流研究。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规范大鲵、胭脂鱼等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行为及其产品经营利用标识化管理。

  四、全力抓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扎实抓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制,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渔船业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渔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渔业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事故统计、上报和分析。深入开展部级、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做好灾害天气预报,发布防灾减灾技术指南,指导各地和养殖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和抗灾减灾物资储备。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夯实渔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维护行业发展和谐稳定局面。

  (十二)切实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渔业投入品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开展“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和养殖生产环节水产品抗生素、禁用药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渔业官方兽医制度,强化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防控。组织开展部级、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做好开展产地水产品、水产苗种药残检测和养殖环节的鱼饲料、渔药、水产非药品等水产投入品质量监测。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水生动物重大疫情责任事故,全省产地水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五、切实提高渔业渔政改革保障能力

  (十三)强化政策支撑。鼓励各地调整整合涉农资金扶持“川鱼”产业发展。用好用活土地、水、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省级乡村振兴奖补资金和发展基金用于渔业发展。加强和金融机构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渔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用好中央、省涉农保险政策,扎实开展渔业互助保险,积极推进水产养殖保险工作,不断提升渔业抗风险能力。

  (十四)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借助科研院所、高校、四川省“淡水鱼创新团队”等科技资源优势,力争在选种育种、饲料营养、精深加工、节能减排、生态养殖、智能渔业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开展水产零用药养殖模式试点示范,大力推广新技术、优势品种、先进设备,不断提高渔业科技贡献率。

  (十五)强化人员支撑。要加强渔业渔政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懂渔业、爱渔业、爱渔民的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和渔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提供有效保障。要加大新型职业渔民培养力度,探索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为一体的新型职业渔业培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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