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全区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19〕31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4-04 点击:948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3-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农厅办发〔2019〕3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自治区畜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掌握近期我区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春季全区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任务和地区

  2019年广西禽产品专项监测200批次。其中,鸡肉65批次,鸭肉135批次。

  监测地区为全区14个市,从养殖场及市场抽检。其中市场样品不超过三分之一。每个市场摊位、养殖场抽检不能超过2个批次。具体任务分配和抽样数量详见附件。

  二、抽样及送样时间

  抽样单位由要求在3月11日前完成抽样及送样工作。

  三、抽样要求

  每份禽肉样品(净胸肌肉)抽样量约300g,平均分成2份,每份约150g;样本采集后置于保温箱内并冷藏运输,运输过程中要保持保温箱内温度不高于4℃,24h内必须抵达检测单位。如果不能保证24h抵达,应利用当地冰柜、冰箱等设备中-20℃冷冻保存。

  四、检测承担单位

  自治区畜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承担检测工作,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汇总。

  五、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为已烯雌酚、β-受体激动剂、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氨基唑烷酮 、甲基吗啉氨基唑烷酮、氨基乙内酰脲、氨基脲)、四环素类(金霉素、强力霉素、四环素、土霉素)、氯霉素等。

  六、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一)检测方法。

  已烯雌酚:畜禽肉中已烯雌酚的测定(GB/T 5009.108-2003);

  β-受体激动剂: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

  氟喹诺酮类: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366-2006);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781号公告-4-2006);

  四环素类: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1317-2007);

  氯霉素:动物源食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781号公告-2-2006)。

  (二)判断依据。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或自治区畜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安监处,卢慧林,0771—2182793(兼传真),gxnyjgc@163.com;检测中心,周振新,0771—3930054(兼传真)。

  附件:2019年春季广西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

  附件

  2019年春季广西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计划表

抽样地区
鸡肉
鸭肉
合计
南宁
10
20
30
柳州
5
10
15
桂林
5
10
15
梧州
4
8
12
北海
4
8
12
防城港
5
10
15
钦州
6
12
18
贵港
5
10
15
玉林
5
10
15
百色
3
7
10
贺州
4
9
13
河池
3
7
10
来宾
3
7
10
崇左
3
7
10
小计
65
135
200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