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广西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19〕39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农村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9-04-04 点击:1126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农村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3-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农厅办发〔2019〕3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局、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2019〕17号)精神,为确保我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我区《2019年广西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黄海滨,联系电话:0771—5829772。

  附件:1.2019年广西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

  3.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评分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农村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附件1

  2019年广西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2019〕1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确保我区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根据《通知》精神,2019年,我区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场任务数共6个,其中贫困县(市、区)为2个。

  二、创建要求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是指以标准化、现代化生产为核心,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经农业农村部认可公布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含轮牧牧场)。

  (一)生产高效。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高,使用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采用自动化环境控制设备。选用优质高产畜禽良种,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对重点生产区和畜禽粪污处理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畜禽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二)环境友好。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施先进、运转正常,能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科学规范。

  (三)产品安全。采取科学的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防疫制度健全,防疫设施先进,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两年内无临床病例和病原学阳性。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鼓励减量使用投入品。

  (四)管理先进。考核制度健全,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健全,有完善准确的生产记录档案。配备专业化技术人员,人员培训和管理规范,实现精细化管理。

  三、重点工作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和畜禽生产率为核心目标,以商品代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切实推进“绿色防控,健康养殖”,努力实现质量兴牧、绿色兴牧,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一)启动创建。我厅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动员组织辖区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示范创建。

  (二)遴选确定。符合示范场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包括已授牌的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根据自愿原则向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县、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于 4月25日前报我厅畜牧与饲料处(电子文档发到:dj2852149@163.com)。

  我厅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材料审核表(附件3),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考核验收,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意见书,于 7月底前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申报数量不超过6个。

  农业农村部确定示范场名单后,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确定的统一样式,制作并颁发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标牌。

  (三)加强指导。为加强对示范创建活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自治区成立示范创建技术专家组。

  组 长:陈家贵 自治区畜牧总站站长、推广研究员

  副组长:吴柱月 自治区畜牧研究所所长、推广研究员

  王国利 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站长、推广研究员

  组 员:唐善生 自治区畜牧总站推广研究员

  邓 锦 自治区畜牧总站高级畜牧师

  苏家联 自治区畜牧总站高级畜牧师

  磨龙春 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高级兽医师

  朱贤龙 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高级兽医师

  农 恒 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高级兽医师

  黄 锋 广西水牛研究所高级畜牧师

  郑 威 广西水牛研究所高级畜牧师

  专家组负责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技术指导与培训,推广成熟、先进畜禽养殖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

  (四)强化监管。加强示范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示范场奖惩考核机制,建立示范场监督检查档案记录。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了解示范场生产经营情况,指导示范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积极为周边养殖场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示范创建活动的领导,我厅成立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为厅党组成员、总兽医师梁纪豪,副组长为我厅畜牧与饲料处罗军调研员,成员为陈家贵、吴柱月、王国利、黄海滨。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协调,完善配套措施,及时解决好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任务落实。实地考核、逐条评价、严格把关、宁少毋滥。实行示范场动态监督管理,对发生环境污染、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和质量安全事件的示范场,要及时报告并取消其示范场资格,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加大政策支持。自治区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向示范场倾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施效果。

  (四)加强示范推广。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技术成果和工作成效。创建活动要与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相结合,充分利用示范场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高的优势,开展技术示范观摩、现场培训、视频直播等多层次、多样式活动,发挥其在现代畜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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