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办法》的通知(鲁粮发〔2018〕11号)

来源: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9-03-29 点击:1035

发布单位: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18-11-0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鲁粮发〔2018〕1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粮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和管理工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办法

  2.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延续)表

  3.检验化验保管人员基本情况表

  4.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5.补正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材料通知书

  6.受理粮食收购许可申请通知书

  7.不予受理粮食收购许可申请通知书

  8.不予粮食收购许可决定通知书

  9.注销粮食收购资格决定书

  10.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事项变更申请书

  11.不予变更决定告知书

  12.跨地区粮食收购备案表

  13.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办理情况表

  14.粮食收购许可证编号说明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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