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的公告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3-12 点击:1113

发布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3-1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实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保护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注册登记违法行为,我省定于2019年3月12日起全面推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

  推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后,申请人办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时,在办理登记注册前,需要先行验证相关自然人身份信息,实名验证通过后方可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具体实名验证范围包括:

  (一)设立登记。验证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委托代理人、联络员、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自然人的身份信息。

  (二)变更登记。除验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外,还要对登记过程中新增相关自然人进行实名验证。办理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变更登记的,需要验证出让股东(合伙人、投资人)的身份信息。

  (三)注销登记。除验证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外,还要对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清算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清算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进行实名验证。

  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暂不纳入本次身份管理验证对象范围。

  相关自然人进行实名验证,需登录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点击“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网上市场监管业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栏目扫描二维码下载“工商注册身份验证APP”。在APP依次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件有效期开始日期、证件有效期截止日期、实名登记手机号、密码等信息完成用户注册,进行刷脸比对,完成本人实名验证。实名验证通过后,在APP的“账号管理”界面对“是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有效期”选项进行设置。对选择设置为“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的,登记机关受理办理登记注册业务。如确因技术问题造成的个人身份无法通过系统验证的,相关自然人应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登记机关,由窗口业务人员通过现场人工验证并记录业务台账等方式完成实名验证。

  为进一步降低被冒用身份的风险,请相关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在APP上科学设定“办理有效期”。在办理完成登记业务后,及时在APP上关闭“参与工商登记”选项,防范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骗取登记注册。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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