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关于加强进口加拿大油菜籽检疫的警示通报

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9-03-07 点击:1291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9-03-0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最近,黄埔、大连、南宁、深圳海关连续从进口加拿大油菜籽中检出油菜茎基溃疡病菌(Leptosphaeria maculans)、十字花科黑斑病菌(Pseudomonas syringae pv. Maculicola)、法国野燕麦(Avena ludoviciana Durien)、苍耳属(非中国种)(Xanthium sp.)、长芒苋(Amaranthus palmeri S. Watson)等检疫性有害生物。为防止有害生物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已撤销问题严重的加拿大Richardson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其相关企业的注册登记,暂停其油菜籽进口,并向加拿大食品检验署通报了有关情况。

  为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现发布加强进口加拿大油菜籽检疫的警示通报:

  一、各海关暂停受理加拿大Richardson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其相关企业2019年3月1日(含)后启运的油菜籽报关。

  二、要加强对进口加拿大油菜籽检疫,重点关注植物病害、杂草的查验和实验室检测鉴定,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总署。总署将对各海关有害生物检出情况进行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预警措施。

  三、要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辖区内油菜籽进口企业。

  四、本警示通报在解除前一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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