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桐子油》行业标准有关问题的答复

来源: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9-03-04 点击:1789

发布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
发布日期: 2019-02-2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众宜坊:

  你公司在我局政府网站的局长信箱中关于LS/T3258-2018《山桐子油》行业标准咨询事宜的问题留言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四川和陕西等地区群众食用山桐子油的历史已经有近百年,多为农村土榨方法制得,推荐性粮食行业标准《山桐子油》的发布将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技术支撑。有关企业可选择按《山桐子油》(LS/T3258-2018)技术规则生产该产品。关于山桐子油是否属于新资源食品,依据部门职责分工,建议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感谢对粮油标准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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