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6岁以下儿童食物消费量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9-03-01 点击:1007

发布单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02-1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朝阳区、石景山区、怀柔区卫生计生委,市疾控中心:

  为完善我市食物消费量数据库,并为我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基础数据,2019年我委将在朝阳区、石景山区和怀柔区开展北京市6岁以下儿童食物消费量调查,现将《北京市6岁以下儿童食物消费量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市疾控中心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培训指导、质量控制、数据汇总等工作,将调查数据及时统一纳入我市食物消费量数据库。调查工作遇到的问题及时报我委。

  联系方式:市疾控中心,张晶 64407210;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王玮83970688。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11日

  北京市6岁以下儿童食物消费量调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收集北京市6岁以下儿童食物消费状况数据,满足开展北京市儿童相关因素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

  二、调查对象

  (一)调查点。在北京市朝阳区、石景山区和怀柔区进行调查:每个区作为一个调查点,每个调查点选4个社区,每个社区选4个居委会。

  (二)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为调查点内户籍人口或居住超过6个月的常住人口中的6岁以下健康人群。每个居委会选60名调查对象。每个调查点应满足至少960个调查对象的最低调查要求,其中0-11 月龄、12-23 月龄、24-35 月龄、36-47月龄,48-59月龄和60-71月龄组各占调查对象总人数的六分之一。

  三、调查方法

  采用非连续的“3天24小时回顾调查法”和“过去1个月内食物频率法”调查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各类食物消费状况。

  四、调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家庭及个人基本信息调查。

  (二)非连续的3天24小时回顾调查问卷。

  (三)食物频率调查问卷。

  (四)身高体重测量。

  五、调查步骤

  (一)前期准备。购置测量器材,选取各调查点内调查户;印刷调查问卷,安装平板电脑程序。宣传动员调查对象参与并支持调查工作(2019年2月-3月)。

  (二)人员培训。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技术骨干培训,培训包括整体方案、现场调查工作方法和问卷调查方法等,并组织考核(2019年3月-4月)。

  (三)调查实施。调查实施在选定的调查户内开展住户调查,在家庭内或在社区集中进行体格测量(2019年4月-6月)。

  (四)表格核对上报。调查员清理核查每次调查的数据之后,将调查数据上传网络数据库,并对本调查点的上报数据进行在线核查、及时纠正,并将核实后的数据确认上传(2019年4月-6月)。

  (五)数据清理。由市疾控中心组成调查数据分析组,对调查数据进行清理核查,并将异常数据反馈给调查点。调查数据分析组负责对清理核实后的数据结果进行分析(2019年7月)。

  (六)报告整理。由市疾控中心进行数据汇总分析,形成项目报告(2019年7月-9月)。

  六、组织管理

  (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处负责组织管理,市疾控中心具体组织本次调查工作,负责工作方案制定和实施,负责制定质量控制及考核方案,对现场调查进行工作指导和质量控制,并根据项目整体要求,印制调查方案,准备项目所用的平板电脑等设备和材料。由市疾控中心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获得北京市0-6岁儿童食物消费量数据,撰写项目报告,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朝阳区、石景山区、怀柔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保障本区调查的顺利进行。朝阳区、石景山区、怀柔区疾控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现场调查工作,包括进行调查员培训,收集调查点的人口信息,确定现场调查户和调查对象,做好宣传、通知和动员工作,负责现场调查的组织管理工作,统一清理核查本辖区调查数据,并上报,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