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饲料行业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农厅办〔2017〕71号)

来源: 福建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9-02-25 点击:1166

发布单位:福建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7-12-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闽农厅办〔2017〕7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7〕77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福建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精神,切实提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水平,促进全省饲料行业职业病防治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我省饲料行业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和《规划》精神,充分认识职业健康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和必然要求,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将饲料行业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升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通过健全完善饲料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机制,强化提升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建设,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全面提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实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和《规划》

  1.抓好学习培训。各地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分层次抓好集中培训,对《意见》和《规划》进行全面学习、解读,确保《意见》和《规划》精神层层落实。要将《意见》和《规划》纳入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内容,推动饲料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2.做好推动落实。各地要加大《意见》和《规划》的学习宣传力度,深入领会《意见》和《规划》精神,结合实际加强对饲料行业职业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贯彻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一体化”监管

  1.部署考核一体化。各地在制定实施工作计划、专项治理、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时,应实现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职业健康工作的巡查考核,推动职业健康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

  2.监督管理一体化。各地在实施饲料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检查时,应将职业健康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同步实施。

  3.标准化建设一体化。各地应督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中的职业健康工作指标,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双达标”。

  4.宣教培训一体化。各地应将职业健康作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整合饲料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材料,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在宣传安全生产时一并宣传职业健康。

  5.技术服务一体化。支持、鼓励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通过专业机构评审、专业人才引进、设备设施购置、资源整合等措施,拓展服务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

  (三)强化职业健康监管能力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人全面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综合监管领导,其他分管负责人对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直接领导的饲料行业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领导体系。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地要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专项督查和“双随机”抽查等方式,提高监管检查覆盖率。要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不同程度,实行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突出对饲料生产行业的监督检查。

  3.强化监管联动机制。各地应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配合安监部门在夯实基础工作、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治意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深化饲料生产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防范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加快本部门与安监部门的对接整合,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及时向安监部门申报更新职业健康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电子档案,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实现对职业病危害的动态管理和相关信息的即时互通共享。

  (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加强“三同时”监管。各地要及时掌握本地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督促指导重点企业落实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落实率,从源头控制、降低、消除职业病危害。

  2.全面开展基础建设。各地要推动辖区内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基础建设,督促企业按照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查找差距,限期整改,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专项治理“五到位”。鼓励企业引入第三方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持续改进提升,不断夯实职业健康管理基础,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3.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各地要督促企业深化落实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通过示范创建、经验推广等方式,引导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防护设施,减少劳动密集型高危企业从业人员,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职业病的发生。

  (五)推进社会监督

  各地要建立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实施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和职业病危害事故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拨打12316参与监督。按规定认真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事项和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饲料行业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有关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或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意见》和《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行动纲领,是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形势持续稳定的有力保证。各地要站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的高度,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协调,确保领导有力、组织周密、责任到位。

  (二)认真组织,稳步推进。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研究制定本地区落实《意见》和《规划》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并认真抓好落实。对落实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对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三)加强考核,确保落实。各地要把《意见》和《规划》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全方位促进《意见》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强化部门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督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不断夯实饲料行业职业健康监管基础,全力维护保障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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