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大春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农函〔2019〕91号)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2-15 点击:1388

发布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2-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川农函〔2019〕9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农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种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权套牌、制假售假、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我省2019年春耕生产用种安全,我厅决定开展2019年大春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内容

  (一)检查对象。本次大春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对象是种子市场和经营门店销售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大豆和蔬菜等种子。重点抽查当地主推品种、引种品种、上次抽检发现问题以及被举报的经销商经营的种子。

  (二)检查内容。一是检查种子质量。抽取种子样品进行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检测,同时对水稻、玉米进行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二是检查销售品种合法性、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规范性。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生产经营种子的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全面、真实、规范,重点检查二维码制作是否符合要求、引种备案等。 三是检查种子经营门店的销售台帐、是否向购种者出具购种凭证及是否备案等情况。根据近年抽检工作开展情况和用种量,2019年各市州春季种子市场质量抽查任务见附件。

  二、组织分工

  (一)组织形式。本次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采取市(州)级自查和省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双随机要求,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本辖区的专项检查行动。省级督查由厅种业发展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测分工。省种子站从各市州扦取的水稻、玉米种子样品中选取部分样品统一组织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和真实性检测。各市州应对扦取的样品进行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并开展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除省种子站抽取的样品外),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转基因初检,发现可疑样品,报省种子站安排复检。

  (三)检测标准。玉米、水稻品种真实性检测对照采用农业部组织收集的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检测方法采用SSR分子标记法,检测标准分别采用《玉米品种鉴定技术规程SSR标记法》(NY/T 1432-2014)、《水稻品种鉴定技术规程SSR标记法》(NY/T 1433-2014)。水稻、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执行农业部发布的相关标准。

  三、时间安排

  3月10日前,各市(州)完成市场检查和扦样工作,将样品清单(包括各地自行确定的大豆、蔬菜、青稞等)提交省种子站。

  4月20日前,各市(州)完成净度、水分、发芽率和转基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送省种子站。

  5月31日前,各市(州)将2019年度大春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总结报送厅种业发展处。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制定本辖区内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开展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强化属地监管职责,确保辖区内种子质量安全。

  (二)落实“双随机”要求,确保抽查公正性和覆盖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农政发〔2015〕4号)要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于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门店,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门店,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保证必要的检查覆盖面。

  (三)加强种子市场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地要根据《种子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未建立销售台账等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并做出处罚。对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真实等问题,要及时立案,从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按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同时,按程序公开处罚信息。

  (四)抓好宣传推荐,引导农民科学选种用种。要及时向社会发布种子市场供需、质量评价情况和价格等相关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努力营造良好、稳定的市场环境。在春耕生产用种关键时期,要结合农业科技入户、高产创建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和明白纸等媒介,向农民推荐适合当地种植的主导优良品种,对近年来发生过用种纠纷的品种,要提醒经营者备种时谨慎选择,引导农民正确选种。大力宣传良种良法技术,指导农民科学用种,努力促进优良品种的推广和应用。

  联系人及电话:罗俭(厅种业发展处),028-85505560;肖伦(省种子站),028-85570695。

  附件:2019年各市州春季农作物种子样品抽检任务分配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2月13日

  附件:

  2019年各市州春季农作物种子样品抽检任务分配表

市(州)
水稻(个)
玉米(个)
大豆、蔬菜、青稞(个)
样品合计(个)
备注
成都市
120
100
20
240
 
绵阳市
120
100
10
230
 
南充市
120
90
10
220
 
达州市
120
90
10
220
 
德阳市
100
80
5
185
 
宜宾市
80
80
5
165
 
凉山州
30
120
15
165
 
泸州市
100
50
5
155
 
巴中市
50
60
5
115
 
广元市
50
60
5
115
 
内江市
40
60
5
105
 
资阳市
40
60
5
105
 
眉山市
40
50
5
95
 
乐山市
50
40
5
95
 
自贡市
40
40
5
85
 
遂宁市
60
20
5
85
 
广安市
50
30
5
85
 
甘孜州
0
30
15
45
 
攀枝花市
10
15
15
40
 
阿坝州
0
20
15
35
 
雅安市
10
20
5
35
 
合 计
1230
1215
175
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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