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转发省防治非洲猪瘟指挥部关于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辽市监发〔2018〕15号)

来源: 辽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1-18 点击:1618

发布单位:辽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12-1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辽市监发〔2018〕1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辽宁省防治非洲猪瘟指挥部《关于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辽防指发〔2018〕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下列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是一项艰巨、复杂和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务必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压实责任。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结合《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食药监流发〔2018〕108号)的要求,认真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当前时期,对进入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调运政策进行监管。

  三、继续实行日报告制度。要及时、准确报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局报告。要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户,防止工作出现死角。

  请各市局于12月23日前将本年度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情况总结报省局特殊食品处。

  联系人:秦东智 陈涛

  电话:13700029373 18309888368

  邮箱:1336135389@qq.com

  附件:关于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辽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4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