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跨省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省份和县份名单(2019年1月8日17时更新)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1-09 点击:2029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1-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农牧发〔2018〕23号),综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非洲猪瘟疫情通报、解除疫区封锁信息,禁止跨省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和县(市、区)名单如下:

  禁止调运生猪进入广西的疫情省(14个):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黑龙江省、贵州省、天津市、重庆市、湖北省、江西省、福建省、四川省、北京市、陕西省、青海省、广东省。

  禁止调运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县(市、区)(28个):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呼和浩特市,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晋城市泽州县,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农垦、鸡西市鸡冠区、绥化市明水县,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黔南州龙里县,天津市宁河区,重庆市璧山区,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南平市延平区,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巴中市巴州区、绵阳市盐亭县,北京市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西安市长安区、榆林市神木市,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广州市黄埔区、惠州市博罗县。

  凡经陆路跨省调运进入广西的生猪不得途经疫情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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