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试剂盒有关事宜的通知(农办牧〔2019〕3号)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9-01-04 点击:3195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 2019-01-0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牧〔2019〕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病毒扩散风险,我部已部署加强各环节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工作。现就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方法及其试剂盒(试纸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动物检疫中对生猪及其产品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应当使用我部批准或经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比对符合要求的检测方法及检测试剂盒(试纸条),确保检测结果准确。符合要求的检测方法及检测试剂盒(试纸条)可从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查询。

  二、应急期间,比对符合要求的检测试剂盒(试纸条)可使用至2019年6月30日。

  三、各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试剂盒(试纸条)生产企业及其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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