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9)》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11号)

来源: 财政部 更新时间:2019-01-03 点击:1570

发布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12-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税委会公告〔2018〕11号
实施日期: 2019-01-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9)》,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