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号(关于进口智利水果冷藏船运输检疫要求的公告)

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9-01-02 点击:1236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9-01-0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9年第1号
实施日期: 2019-01-02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智利输华水果冷藏船运输要求》,现将《进口智利水果冷藏船运输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水果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智利水果冷藏船运输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日

  附件

  进口智利水果冷藏船运输检疫要求

  一、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智利输华水果冷藏船运输要求》。

  二、允许进境商品

  采用"冷藏船运输"方式进境的智利水果指获得我国检疫准入的水果。

  三、植物检疫证书

  (一)智利农牧局按照议定书要求对输华水果进行检疫、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二)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内标注"冷藏船运输"方式(chartered reefer ships)、运输路线、船舱号和托盘号。

  四、包装要求

  (一)每个托盘或托盘内每箱水果要具有足够防止有害生物再感染的措施。智利农牧局对水果检疫合格后,必须用最大孔径小于或等于1.6 mm的网眼薄膜(防虫网)覆盖住每个托盘(内包装使用密封袋或孔径小于或等于1.6 mm网袋的水果除外)。

  (二)每个船舱内所装载的水果托盘信息应在植物检疫证书及其附件上注明。

  五、运输要求

  (一)采用"冷藏船运输"的水果只能装载来自27.2 km实蝇管制区以外的水果。一旦装载港口被划入27.2 km实蝇管制区,则该港口不得用冷藏船装载输华水果。

  (二)采用"冷藏船运输"的水果必须在独立的船舱内装运,同一船舱不得装载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水果。

  (三)采用"冷藏船运输"的水果,所在船舱在到达中国口岸前不得打开,只能在中国境内指定口岸卸货,但允许多个口岸分批卸货。

  六、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采用"冷藏船运输"的水果到达入境口岸时,海关关员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水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文第三条及中智双方签署检疫议定书规定的要求。

  (二)进境检验检疫。

  1.采用"冷藏船运输"的智利水果将从所有海关总署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口。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水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如进口货物发现不符合议定书规定的植物检疫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冷藏船运输"方式导致的检疫问题,海关总署将立即向智利农牧局通报,视情况暂停该运输方式,并重新开展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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