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北京老字号传承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44号)

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8-12-06 点击:836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2-0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18〕4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关于推动北京老字号传承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3日

  关于推动北京老字号传承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老字号传承发展,使之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着力打造北京历史文化的金名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传承工匠精神和弘扬传统文化为核心,以品牌保护和改革创新为抓手,进一步优化老字号发展环境,不断提升老字号市场竞争力,推动北京老字号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固本强基、文化弘扬、品牌保护、创新发展、改革增效五大工程,使老字号传统技艺完整传承,产品和服务品质得到提升,京味文化进一步弘扬;老字号保护和促进体系更加健全,品牌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老字号企业经营管理更加科学高效,创新发展动力显著增强,现代流通方式广为应用。五年内,认定100名北京老字号工匠,经营规模超过10亿元的老字号企业达到20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固本强基工程

  1.加强传承人才队伍建设。编制老字号技艺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完善老字号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分级分类落实待遇。开展北京老字号工匠认定工作,组织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参评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为传承人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鼓励传承人授徒传艺。鼓励老字号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的用人和激励机制,探索现代学徒制、产学研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鼓励老字号工匠进学校,支持老字号企业与学校共建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

  2.保持产品服务特色品质。支持老字号企业建设原料基地,加强源头管控,保证成品质量。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市容市貌管理要求前提下,支持老字号餐饮和食品加工企业使用传统生产制作工艺,保持原汁原味。指导老字号企业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老字号餐饮企业实施阳光餐饮工程,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老字号企业顺应大众化、个性化、休闲化的消费趋势,改革创新店面模式,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

  (二)文化弘扬工程

  1.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加强老字号文化研究,鼓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老字号企业等,运用文字、录音、录像等方式,对老字号发展历史资料进行整理、保护和挖掘,建立健全老字号档案。恢复一批老字号传统产品和技艺,建设宣传展示老字号文化和传统技艺的博物馆、史料馆、品牌展览馆等。推进老字号与工业旅游结合,弘扬老字号品牌文化。

  2.积极开展宣传推广。通过开展“百人点评团”“名师、名厨、名品、名菜评选”“为百岁老字号过生日”等活动,弘扬老字号传统文化。支持老字号企业运用新媒体讲述老字号故事,传播老字号品牌历史和商业文化。支持老字号企业参与国内外重大会议服务保障,提升老字号品牌知名度。组织老字号企业开展跨区域、跨国界的展示交流,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

  (三)品牌保护工程

  1.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完善北京老字号认定标准及程序,定期开展老字号认定工作,对已认定的老字号进行动态管理。深入分析和梳理各行业老字号品牌保护问题,按照分类施策的思路,对老字号品牌实施分层分类保护。积极推动老字号地方立法工作,为老字号品牌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建立老字号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对老字号企业运营指标的动态监测,为老字号品牌保护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和完善老字号品牌价值评估体系,量化老字号无形资产价值。

  2.加大品牌保护力度。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商标品牌建设,对经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北京老字号的商号在全市范围内依申请予以保护,新申请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未经授权不可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加大对老字号企业在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维权等方面的指导力度,鼓励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老字号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设立老字号知识产权重大侵权案件快速维权通道,加大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

  3.加强原址风貌保护。深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妥善处理城市更新改造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加强对老字号原址、原貌的保护。整理现存老字号原址建筑名录,研究将其纳入历史文化街区和作为历史建筑予以保护。依法维护老字号在拆迁改造中的权益,涉及老字号原址拆迁的,应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确需实施拆迁的,要尽可能安排原址复建或就近选址建设,并依法落实拆迁补偿,减少对其经营的影响。

  4.营造特色发展环境。把老字号传承发展与特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有机结合,持续打造前门、大栅栏、琉璃厂、护国寺等老字号聚集区,引导特色产品和服务集聚。适当放宽对临街老字号店铺设计的限制,允许老字号企业按照传统建筑风格对门店进行修缮,保留符合要求的传统牌匾。合理放宽对老字号企业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支持老字号企业积极开展店内外传统技艺展示、体验和促销活动。

  (四)创新发展工程

  1.创新企业经营方式。鼓励老字号企业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拓展市场空间,扩大品牌影响力。支持老字号企业加强品牌创新,在做精做强基础上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上下游产业支撑能力,增强品牌竞争力。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营销模式,与旅游企业在景点建设、线路开发、宣传推广方面开展合作,积极推广老字号旅游产品。

  2.创新产品生产工艺。鼓励老字号企业在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技艺基础上,引入先进质量管理方式,运用先进技术创新传统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工艺技术水平。鼓励有实力的老字号企业针对市场需求创新产品和服务,在商品中注入文化创意元素,加大老字号纪念品、礼品的开发力度,吸引新顾客,开拓新市场。

  (五)改革增效工程

  1.深化国有老字号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老字号企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盈利能力。鼓励国有老字号企业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允许经营者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加大国有老字号企业资源整合力度,培育行业龙头企业。

  2.推动老字号对接资本市场。鼓励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与老字号企业合作发起设立北京老字号投资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结合老字号企业融资特点,进一步加大金融创新支持力度,不断优化对老字号企业的金融服务。推进老字号核心优质资产证券化,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北京老字号传承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老字号传承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落实老字号传承发展相关扶持政策,注重政策的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推动老字号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研究拓展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完善资金支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研究机构等在行业研究、标准制定、行业自律、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老字号服务体系。各区政府可相应出台配套政策措施。

  (三)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各类媒体加强对老字号的宣传,有针对性地对老字号的历史沿革、经营特色、文化内涵、创新发展等进行系列报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老字号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利用,为老字号传承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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