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章的通知(沪粮办〔2018〕131号)

来源: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8-12-03 点击:1528

发布单位: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18-11-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粮办〔2018〕131号
实施日期: 2018-11-3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粮食局,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委〔2018〕867号),组建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再保留上海市粮食局。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正式启用“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章。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和停止使用印章样式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11月30日

  (联系人:王乔刚;联系电话:62879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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