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和《湖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的通知(湘安办函﹝2018﹞116号)

来源: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更新时间:2018-11-21 点击:3456

发布单位: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1-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湘安办函﹝2018﹞11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湖南银保监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62号)和10月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建立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的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湖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和《湖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8日

  湖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家安监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号)精神,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6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建立湖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管各项工作:

  (一)定期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分析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形势,研究、指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二)督促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安责险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湖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

  (三)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管的建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研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管的体制机制、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风险管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理论的运用等重点工作,共商事故预防及风险管控措施。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检查工作。

  二、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湖南银保监局11个部门单位主管领导组成。其中,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由省应急管理厅和湖南银保监局主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规财处,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3月份和10月份)。根据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以协调、协商为主,可组织成员单位对安责险工作重要事项进行专题调研、考察后,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三)成员单位要求召开联席会议,应事先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

  (五)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或省人民政府决定。

  湖南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省安委会同意,建立湖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

  周赛保  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

  李大剑  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副召集人:

  郑京杰    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

  熊 伟    湖南银保监局副局长

  成员:

  廖廷球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

  罗振新    省农业农村厅副巡视员

  胡良安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杨长永    省人社厅副厅长

  宁艳芳    省住建厅副厅长

  钱俊君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陈绍金    省水利厅副厅长

  李 丁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胡 军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湖南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规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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