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核发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药监审[2018]2号)

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11-20 点击:1786

发布单位: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11-1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药监审[2018]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食盐批发企业,各相关单位:

  现将《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核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相关企业单位在11月20日前,将《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核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企业申请材料邮寄至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18170813056

  邮箱:191804407@qq.com

  邮寄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审批处)

  附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核发工作方案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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