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黑龙江省启动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265号)

来源: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8-11-14 点击:1223

发布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18-11-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粮发〔2018〕26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黑龙江省启动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8〕25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11月13日起在黑龙江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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