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区粮食质检机构对标“中国好粮油”检验能力自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8-11-13 点击:1211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8-11-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粮食局,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

  为扎实推进我区“优质粮食工程”质检体系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体系,提升能力,按照《自治区粮食局党组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尽快解决“各级粮食检验机构无法为‘中国好粮油’提供全覆盖抽检”的问题,现决定组织开展我区各级粮油质检机构能力自查摸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机构对照《“中国好粮油”产品申报书》中所列的大米、小麦粉、挂面、植物油、杂粮、杂豆等六大类产品的“品质指标”、“安全指数”和“营养成分”项目列表,以及《2018年度“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优质粮食品质测评和调查方案》(宁粮检〔2018〕69号)优质品率测评项目要求,结合实验室资质认定及现有仪器设备情况,开展对照摸底工作。

  二、各机构将目前能够开展的检验项目和不能开展的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将情况列表、下一步能力提升和实验室资质扩项工作计划、沟通联络负责人员名单,于2018年11月25日前报送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

  联系人:郭慧 联系电话:0951-6986873

  邮 箱:nxlsjjdjc@126.com

  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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