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食药监办餐饮〔2018〕89号)

来源: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9-11 点击:1134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9-0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黑食药监办餐饮〔2018〕8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18〕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并结合省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秋季校园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黑食药监餐饮〔2018〕98号)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全面开展秋季开学期间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请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省局餐饮消费监管处。

  联系人:乔朝晖、何叶丹

  电 话:0451-88313022、88313067

  传 真:0451-88313022

  邮 箱:cyxfjgc@163.com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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