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553号)

来源: 四川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8-14 点击:1719

发布单位:四川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7-2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川农业函﹝2018﹞55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有关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畜牧水产、畜牧)局(委),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2018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适应农业农村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对农技推广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业部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的通知》和《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四川省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以下简称“协同推广计划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绿色发展的新要求,以农业优势产业为主线,以重大技术推广任务为牵引,构建需求关联和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理分工、高效协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新机制,实现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技术服务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把满足农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需求作为基本出发点,把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整体效能、推动产业发展作为检验成效的根本标准,切实加强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有效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绿色发展。

  ——坚持优势互补。着力破除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各自封闭运行和科技成果供需信息不对称等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有机融合,推动农业科研院校创新资源优势、农技推广机构服务生产优势、各类经营主体的市场运行优势等有机结合。

  ——坚持统筹推进。立足新时期农业技术推广的目标任务,注重与已有工作有效衔接,特别是要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统筹谋划、一体化实施,实现农业重大技术集成熟化、示范展示、推广应用的无缝连接。

  ——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农业资源禀赋、区域优势和发展水平差异,把整体部署和基层创造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试点地区推进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农业技术供给方式和组织模式。

  (三)总体目标。通过试点,有效集聚全社会农技推广资源,构建农科教、产学研多方协同推广新机制,形成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力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组织模式,加快农业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按照农业农村部安排,结合四川实际,我省选择在食用菌、生猪、猕猴桃、水稻4个优势特色产业上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

  (一)推广一批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通过技术示范、技术培训、信息传播等途径,促进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环保的农业重大技术快速推广应用。一是优质猪标准化圈舍改造技术、重大疫病防治技术、优质种猪高效繁殖配套技术、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熟化和组装集成。二是羊肚菌-水稻轮作高效栽培技术、高寒山区羊肚菌高效栽培技术、毛木耳精准化轻简化栽培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三是优质稻绿色提质高效栽培技术、多元化种植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两季田水稻节水节肥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稻田综合种养技术快速推广和应用转化。四是猕猴桃不同立地条件改土建园与丰产树形快速培养技术、土肥水与花果轻简高效管理技术、以溃疡病为核心的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

  (二)集聚一支顶天立地的农技推广队伍。以农业重大技术推广任务为纽带,集聚四川省畜牧总站、四川省农技总站、四川省园艺总站及试点县(市、区)畜牧站、经作(果树)站、农技站,以及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农科院、四川省畜科院和相关市(州)、县(市、区)农业科研院(所)专家,吸纳农业乡土专家、基层农技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形成一支上连科技前沿,下接生产一线的农技推广服务队伍。

  (三)完善“两地一站一体”协同推广模式。依托基础较好的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和示范展示基地,开展农业重大技术集成熟化与示范推广,促进农业技术服务与产业发展需求、专家教授与基层农技人员有效对接,完善“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展示基地+基层农技推广站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链条式技术推广服务模式。

  (四)培优培强一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发挥自身优势,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应用能力,优化调整农业产品结构,做大做精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把农业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三、试点范围

  四川省畜牧总站、四川省园艺总站、四川省农技总站牵头,制定遴选标准和遴选办法,组织遴选确定试点范围。

  (一)生猪。三台县、蒲江县、泸县、射洪县、乐至县、简阳市、苍溪县、北川县、渠县、嘉陵区、中江县、蓬溪县、平昌县和乐山市中区等14个县(市、区)。

  (二)食用菌。金堂县、什邡市、泸定县、康定市、西昌市、会东县等6个县(市)。

  (三)水稻。大邑县、广汉市、安州区、荣县、泸县、南溪区、射洪县、资中县、夹江县、南部县等10个县(市、区)。

  (四)猕猴桃。苍溪县、都江堰市、绵竹市、安州区、通江县、古蔺县、沐川县、兴文县、万源市、芦山县10个县(市、区)。

  以上共40个试点县(市、区),其中,泸县、射洪县、苍溪县、安州区4个县(区)有交叉重复,实际参与试点的县(市、区)有36个。

  四、组织方式

  建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技术推广优势单位领衔,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校及涉农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优势互补、紧密协同的组织方式,突出一体化统筹推进,促进上下有机衔接。

  (一)省农业厅。负责试点工作的总体设计,组织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强化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试点绩效考评,总结推广典型做法经验。

  (二)项目实施团队。每个产业组建一个团队,每个团队确定一个组长单位,并设置推广首席、技术首席。实行组长单位负责制,四川省畜牧总站、四川省园艺总站、四川省农技总站分别为生猪、食用菌和猕猴桃、水稻产业团队的组长单位,分别牵头确定相关产业重大技术推广任务,组建以推广和科研专家为双首席、各层级各类型推广主体广泛参与的项目实施团队,制定并实施相关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建立一批试验和示范基地、培养一批示范主体,开展生产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服务等。

  (三)承担试点任务单位。按照试点工作要求,选派精干力量承担相关试点任务;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实施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进度安排

  自2018年6月开始,用1年左右时间开展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四川省农业厅会同四川省财政厅研究制定省级试点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农业农村部备案。试点工作结束后2个月内,四川省农业厅完成本省试点任务验收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及相关试点成果等报送农业农村部。

  六、经费支持

  2018年,全省安排协同推广计划试点经费2000万元,其中,生猪700万元、食用菌300万元、水稻700万元、猕猴桃300万元,在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统筹下达,在任务清单中纳入约束性任务。省财政根据协同推广年度实施计划,将协同推广计划试点经费划拨至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单位,纳入所在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上成立农业厅分管厅长任组长的协调指导小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厅科教处,负责宏观统筹和试点指导,建立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破除项目设计时注重农科教协同、项目实施时“分片包干、各自为战”等痼疾,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对试点工作情况的跟踪研究,妥善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按照省协调指导小组要求,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围绕试点路径和目标要求,有序开展各项试点工作。

  (二)完善配套政策。承担试点任务的农业科研院校要建立健全有效引导专家教授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人事管理、考核评价、绩效激励等规章制度,加大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力度,促进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向农业优势主导产业流动,增强专家教授常驻试验示范基地、深入农业一线从事指导推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技推广机构要强化上联农业科研院校、下联生产经营主体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联系专家教授,及时反馈产业技术需求;完善考评激励机制,激发农技人员服务活力,提升农技推广效能。加强对市场化农技推广服务的规范和管理,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高效地提供农业技术指导服务。

  (三)强化典型引领。省农业厅将及时跟踪了解试点进展情况,采取工作简报、现场观摩、会议交流等方式,发掘总结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开展中各地探索取得的好做法和好的经验成效。每个试点县要统一竖立全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见附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多途径展示宣传试点的有益探索和鲜活典型,加强试点做法经验归纳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模式,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全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样式)

  四川省农业厅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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