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食药监办〔2018〕77号)

来源: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8-09 点击:828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7-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黑食药监办〔2018〕7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7日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35号)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围绕法治食药建设,加强公开解读回应

  (一)推进监管信息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除依法需要保密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利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严格内容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得当。加大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食药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加强政策解读。要注重更多运用客观事实以及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省政府网站政务访谈、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加强舆情回应。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涉事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要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责任单位:科宣处牵头,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二、围绕服务型机关建设,提升政务服务实效

  (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要求,增加完善各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设置,为实 现“一网通办”奠定基础。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公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责任单位:科宣处、法制处分别负责,各有关处室配合〕

  (五)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结合全省集中整治窗口 服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 强化部门协调,统一使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实现多渠道受理、网上一平台办理、线上线下多渠道反馈,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公布本部门“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 “冷热不均”现象。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深入挖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整立改,切实提高服务 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

  (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进一步推动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再造,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责任单位:法制处牵头,机关各有关处室配合〕

  (七)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龙江食药”等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要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责任单位:科宣处牵头,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三、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八)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要求、部署的新任务,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建立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实行清单管理。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标准,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实现政务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要把《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工作特别是33件民生实事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九)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配合〕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