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规定(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桂农业规〔2018〕1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8-06 点击:1394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4-1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农业规〔2018〕1号
实施日期: 2018-03-1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规定(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李节法,联系电话:0771—2182752。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规定(试行)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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