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闽食安办〔2018〕16号)

来源: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7-25 点击:1502

发布单位: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7-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闽食安办〔2018〕1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食安办,省文明办、经信委、卫计委、教育厅、公安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网信办、旅游局、粮食局、科学技术协会,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保监局,民航福建安全监管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8〕8号)要求,地方各级食安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参照国家层面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经研究,我省暂定于7月17日~29日举行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二)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指示批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履职尽责,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为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积极氛围。

  (四)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尚德守法正面典型,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弘扬食品产业的诚信文化、发展故事和工匠精神。

  (五)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省级层面。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级层面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要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二)市、县层面。各设区市、县两级食安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要求参照省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深入开展法治、诚信、科普、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由省食安办牵头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有关部门要做好本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部署,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地区建立以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宣传活动。

  (二)注重活动实效。要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网络、通讯、微信、微博以及公交等都市类载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下移重心,使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三)严肃会风会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认真总结成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食安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请于8月3日前报省食安办(电子版发送至省食安办邮箱fjssab@126.com)。

  附件:省级层面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附件

  省级层面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2018年7月17日与福州市联合举办“福建省暨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省政府、福州市政府领导,省市主办、协办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参加。各有关部门举办食品安全工作成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消费常识现场展示及咨询活动。(省食安办、福州市食安办主办,省、市有关部门协办)

  二、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

  2018年7月10日-8月9日在东南网面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及其他社会公众等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竞答内容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食品的基本知识。参与者可在电脑、手机网上在线答题,答题评分由答题系统自动完成。竞答活动设立专项奖金,对中奖人员进行奖励。(省食安办主办,委托福建东南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三、部门主题活动

  (一)省经信委

  1.省食品工业协会举办福建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培训班,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

  2.组织省内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参加工信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座谈会。

  (二)省卫计委

  1.编印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围绕“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宣传主题,结合《福建省居民营养计划》,完成食品安全常识、预防有毒蘑菇和河豚鱼中毒、食品与营养等五类宣传材料编印,已下发各地。

  2.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各地结合实际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下基层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利用网络、微信与微博等新兴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网上交流,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健康素养。

  3.举办食品安全技术培训班。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等相关知识培训、解读和交流。

  4.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示平台作用。公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省教育厅

  1.强化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宣传教育,树立遵纪守法、守信誉企业典型,强化学校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倡导尚德、守法、诚信的经营理念。

  2.将食品安全要求与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合理膳食与营养健康等宣传教育相结合,在食堂管理者、承包商、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中,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提升学校食堂服务质量等。

  (四)省公安厅

  1.展示打击成果。结合社区民警“五进”送平安主题宣传活动总体安排,通过布置展板、宣传图片、播放视频、发放手册等形式,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战果,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2.普及法律知识。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传授识别假劣食品技巧,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识假防骗能力,向社会公布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的举报电话、信箱等,全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3.组织宣传教育。会同有关互联网企业、协会组织举办食品打假宣传,建立完善警企协作打假机制,教育广大食品行业从业者提高自觉守法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抵制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五)省农业厅

  1.举办质量兴农万里行启动仪式。在福州市举办质量兴农万里行启动仪式,发布《质量兴农万里行》主题宣传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十大典型案例,邀请20家茶叶企业代表宣读《福建省茶产业绿色发展宣言》。

  2.开展广播宣传协作活动。与福建广播新闻信息综合频率(FM103.6)合作,在该频率开设《每周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专栏,每周一早间播出一期约3分钟专题,每天播出3次节目预告,高频率宣传质量兴农工作。

  3.开展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推广活动。7月底前首先在全省农业系统实现全覆盖,并要求市、县(市、区)、乡(镇)农业部门通过各种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推介,提升认知度,扩大影响力。

  4.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绿色食品进社区、媒体记者进企业等集中宣传。指导、支持各地加大绿色食品形象宣传,提高绿色食品知名度、美誉度,扩大绿色食品消费市场,形成产销两旺、多产多销局面。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把农产品检测设备搬进社区、农村,现场随机检测农产品样品,让公众直观感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测、监管工作等。

  6.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征文活动。发动农业系统人员、消费者撰写农产品质量安全体会文章、科普文章等,讲体会、谈经验,写见闻、忆变化,遴选出优秀文章在海峡农业杂志和福建农业信息网、福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并视情予以结集出版。

  (六)省海洋渔业厅

  1.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活动。7月中旬,在龙岩市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活动,通过宣传展板、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品、有奖问答等形式,向水产养殖户、水产品经销商和消费者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水产养殖技术、准用渔药及限用渔药休药期制度、水产品安全食用等知识,营造人人关注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2.举办河鲀鱼专项宣传活动。7月下旬,在厦门市举办河鲀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农业部河鲀鱼源基地经验、张贴鉴别河鲀彩色挂图、发放宣传品、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向水产养殖户和消费者普及捕捞野生河鲀的毒性和危害性,提高从业人员、广大民众对养殖河鲀和捕捞辨别能力及其毒性和危害性的认识。

  3.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依托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建立“食品安全宣传周”专栏,重点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水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水产品健康养殖技术,发布我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等信息,通报我省近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查处情况。

  4.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进渔村”活动。组织行政执法、水技推广工作者深入渔区渔村,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养殖培训班、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座谈会等形式,向养殖户传授健康养殖技术、规范渔药使用,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通报我省近期水产养殖监督抽检及执法查处情况,提高养殖户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5.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宣传培训活动。7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全程追溯系统知识培训,7月5日在泉州市、7月16日在晋江市组织相关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专题讲座和前期培训,推进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6.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全省快速检测培训,对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设区市、县(区)检测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快检理论和操作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检测水平。

  (七)省商务厅

  1.举办商务流通领域追溯体系试点建设成效及可追溯特色产品展,通过宣传企业追溯系统建设,保障食品安全,增强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2.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有奖问答”活动,发放宣传手册、海报宣传知识、寓教于乐,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市场氛围。

  (八)省工商局

  1.开展食品安全消费教育引导。指导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体验活动,邀请消费者代表、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媒体代表等参与食品安全体察,体验安全放心消费,积极增强社会公众的监督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2.集中宣传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成果,进一步宣传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商、消委会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

  (九)省质监局

  1.深入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省质监局已将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作为重点,下发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质量问题隐患。

  2.组织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发放食品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向消费者普及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常识,推动公众提高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广场科普咨询活动。以“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7月中旬,省食药监管局配合省食安办举办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的广场科普咨询活动。推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拍摄制作的微电影《茶山青》等短剧,组织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监测等方面的专家作现场咨询、摆放宣传展版(挂图)、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读本、饮食用药安全温馨提示(辟谣类)宣传折页等活动,引导群众提高食品安全的认识,增加自我保护意识。

  2.开展“微科普”宣传活动。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微信微博公共平台上,专门开设“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有奖竞答”微宣传栏目,设置“食安达人争霸赛”,在海峡网负责推送知识竞答。鼓励公众广泛参与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竞答。梳理食品安全认知误区,依托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公众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问题。并在省局微信、微博上同步发送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知识和政策法规解读,及时回复微粉答疑,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

  3.开展“饮食用药安全大讲堂”活动。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在省科技馆、福州下渡幼儿园、福州万科新店社区、福州鼓楼区五凤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福州仓山区鸿儒乐园、龙岩市紫山居家养老站等单位开展“科普惠老”“食品安全校园行”的“饮食用药安全大讲堂”活动。通过大讲堂、进社区、进学校、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帮助中老年人及中小学生更科学、更合理地选购、消费、使用食品和药品,更好地提升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4.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新闻发布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一是举办新闻信息发布会,在7月下旬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形势分析新闻发布会,让权威声音占据网络舆论主阵地。二是公开抽检信息,及时发布我省最新的食品监督抽验信息,系统介绍食品安全抽验监测工作。

  5.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画廊”进社区活动。以创新科普作品为抓手,加大对“饮食用药”安全科普推介力度。省食药监管局与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画廊”进社区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制作成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挂图,在社区“科普画廊”张贴;注重推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奖科普作品和基层创作的科普作品,让更多的民众了解、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提高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科学素质和健康。

  6.办好“闽食药安”专版专栏专题。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助力办好《海峡消费报》“闽食药安”专版、《中国食品安全报》“食安福建”专版、福建电视台“闽食药安”专栏、中国三农网“闽食药安”专题。以“四个最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7.食品药品安全媒体训练营。7月中旬,举办“食药安全媒体科普训练营”,邀请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记者50多人参与集中培训,交流观点认识,探讨传播规律,如何客观公正报道食药安全,提高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新闻监督的专业水平。组织参训记者参观食品快检现场演示、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食药安全“我知、我行”行为艺术展示等活动,正面引导舆论导向。

  (十一)省粮食局

  1.结合第十四届福建粮洽会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举行“放心粮油经销店”授牌仪式、精品粮油和快速检测仪器展示、推介;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普及粮油科学知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粮油产品;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知识有奖竞答,邀请公众动手体验和互动交流。

  2.组织各地粮食部门开展以“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7月28日举办“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通过搭建科普展板、发放科普资料、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增进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3.开展“粮食监测检验机构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向公众介绍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技术,邀请公众参与互动交流,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安全信心。

  (十二)省科学技术协会

  1.组织发动科技工作者做科普。积极发动闽江科普传播学者队伍,号召食品安全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广泛深入学校、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通过举办科普讲座、现场咨询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2.充分利用科普阵地做科普。利用省科技馆“海西科普大讲坛”等品牌项目,开设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为食品安全宣传周造势。进一步动员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开放食品安全相关的科普基地、科研设施,进一步发挥全省各地科技馆、科普中国e站等科普阵地的宣传辐射作用,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的宣传氛围。

  3.挖掘运用新媒体做科普。在“福建科普”微信公众号上,策划发布有关食品安全的科普内容,开发线上线下互动栏目;充分发挥福建科普微矩阵的联动作用以及基层科普宣传员队伍的链式传播作用,在移动互联网上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宣传效果。

  4.组织引导科技社团做科普。号召食品安全相关的科技社团,积极组织学会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在开展宣传食品安全的活动中,突出行业资源和专业特色,促进学术资源科普化,为公众提供专业的食品安全信息服务。

  (十三)福州海关

  1.在7月19日开展主题日活动,集中举办“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宣传普及进口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安全理性消费,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

  2.在各地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分会场向公众发放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等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宣传进出口食品监管措施,营造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3.开展专题培训,组织人员开展进口食品“一品一码”追溯培训,积极推进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信息推送系统建设。

  4.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的福州、平潭片区开展自贸区内进出口食品监管制度宣传,集中向自贸区内跨境电商、平潭对台小贸市场商户等企业分发宣传材料,对企业办理进口食品事宜提供政策解读。

  (十四)厦门海关

  1.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7月19日厦门海关将在“海关总署主题日”期间在厦门市和漳州市的社区同步举办“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以图板展示、政策宣贯和现场答疑、食品样品展示、知识问答、互动游戏、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举办宣传活动。宣传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普及进口食品安全常识。

  2.完善厦门市食品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在去年打造的古龙厦门市食品安全教育基地基础上,继续在古龙公司酱文化园开展进出口食品科普宣传。

  3.举办“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7月19日在厦门国际邮轮中心候船大厅,与厦门国际邮轮中心餐饮企业共同举办2018年“食品安全口岸行”现场活动。宣传厦门口岸食品安全成果,强化口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消费者信心,引导和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管理。

  4.参与地方政府的宣传活动。7月17日参加厦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参与各区(市)地方政府举办的广场宣传活动和其他相关活动,向公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加强进出口食品科普宣传。

  5.举办5场次针对进出口企业的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培训。各隶属关(办)在工作场所发放宣传材料,增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十五)福建保监局

  1.开展网点宣传。全辖产险机构网点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通过悬挂横幅或电子显示屏形式进行相关宣传。此外,各产险公司于7月24日选择1—2个面积较大、人流量较多的网点,设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日”宣传点,安排专门人员,现场面对面回答公众的咨询提问。

  2.利用新媒体宣传。在福建保险网开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日”专栏,普及食品安全和相关责任保险知识;省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制作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题宣传稿,通过协会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并组织全行业进行广泛转发;产险公司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宣传保险在推动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3.加强协作宣导。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鼓励保险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各产险公司尤其是大公司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销售、餐饮重点企业座谈、培训或走访活动,实现“保险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增进民众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了解和认知,提高投保积极性。

  (十六)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1.开展主题日活动。7月26日,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和福建省食安办的统一部署,开展“铁路健康食堂建设展示”主题日活动。一是在福州车站,设置食品安全宣传点,开展“铁路健康食堂建设展示”主题日活动,介绍南昌局集团公司“健康食堂”“标准伙食团”工作,宣传推广示范建设经验,确保食品安全。二是在D6213次、G1652次列车上开展食品安全咨询服务和科普宣传,提高铁路食品安全。三是利用视频、展板、网络平台等形式,展示铁路系统各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展示食品安全新技术和监管特点,全面推进铁路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7月17日至7月29日,福建铁路卫生监督所结合日常工作,组织监督员对福建省境内铁路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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