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商务执法工作要点》和《2018年商务执法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商务部办公厅 更新时间:2018-07-25 点击:2111

发布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8-07-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升级,现将《2018年商务执法工作要点》及《2018年商务执法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务部办公厅

  2018年7月17日

  2018年商务执法工作要点

  2018年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实施,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改革创新,加大商务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升级提供执法保障。

  一、深入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典型模式和经验的通知》(商办秩函〔2017〕467号)要求,复制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学习借鉴10个试点城市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试点成果转化。

  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商秩函〔2017〕885号),结合实际,推进商务执法职能整合,优化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市场体系的商务综合执法监管体制。

  二、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围绕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实施,聚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家庭服务、成品油流通等关系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易多发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外商投资等领域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

  (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重点查处企业备案不规范、未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或提供章程、资金管理不规范等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利用预付卡进行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汽车销售:重点对未按要求备案和报送信息、未按要求明示价格、加价销售、强制搭售、违规限制经销商经营等行为开展整治。

  (三)家庭服务:重点对家庭服务机构是否按要求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跟踪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签订服务合同等行为进行整治。

  (四)成品油流通:重点对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的油品进销存管理台帐建设情况、落实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要求情况以及年度定期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和整治。

  (五)外商投资:重点对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未依法履行备案义务等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本地区年度专项整治方案。

  三、不断创新监管方式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建立权责清单,完善随机抽查制度。加强商务执法与信用治理联动,充分发挥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政府监管的作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类监管,依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分配执法资源,加大失信市场主体的抽查频次,提高精准监管执法效能。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应用,完善12312举报投诉服务网络,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和智慧监管能力。加强商务执法跨区域、跨部门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提高执法协同监管效能。完善商务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案件评查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强化思想作风建设,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制度,树立商务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健全商务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和业务培训,合理配置执法必需的交通、通讯、调查取证等装备,改善执法条件,保障执法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商务执法统计制度,发挥统计数据的监测、评估、研判、预警等作用,夯实商务执法基础工作。

  2018年商务执法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根据商务部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及其分工方案和《2018年商务执法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并曝光违法违规案件,强化商务执法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消费扩大和升级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二、工作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家庭服务、成品油流通等关系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易多发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外商投资等领域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

  (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重点查处企业备案不规范、未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或提供章程、资金管理不规范等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利用预付卡进行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汽车销售: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对未按要求备案和报送信息、未按要求明示价格、加价销售、强制搭售、违规限制经销商经营等行为开展整治。

  (三)家庭服务:依据《家庭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对家庭服务机构是否按要求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跟踪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签订服务合同等行为进行整治。

  (四)成品油流通: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对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的油品进销存管理台帐建设情况、落实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要求情况以及年度定期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和整治。

  (五)外商投资:依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重点对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未依法履行备案义务等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三、进度安排

  (一)全面部署(2018年7-8月)。在本方案基础上,结合本地情况合理确定整治领域及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专项检查(2018年9月-12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导向和整治重点,推进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督导总结(2018年12月- 2019年1月)。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成效经验,分析问题不足,进行督导交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整体部署,把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专项整治有序开展;要细化专项整治任务,明确分工责任,逐级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务求取得实效。

  (二)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加强商务执法与信用治理联动,推进信用分类监管,依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分配执法资源,加大失信市场主体的抽查频次,提高精准监管执法效能。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严重违法失信主体,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公示违法违规案件信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三)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贯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理念,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执法监督流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强执法协作。按照大商务观念,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凝聚执法合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有关机关。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工作措施和阶段性进展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发布消费预警、提示警示和违法典型案例,扩大专项整治的整体效果和社会影响。

  为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分阶段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分别于10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2019年1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违法典型案例(2件以上,附处罚决定书)、联合执法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含说明)。各地在专项整治期间好的工作经验,可及时报送至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商务部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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