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节令性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7-20 点击:987

发布单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9-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加强“两节”期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排查治理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两节”期间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工作重点,加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各地要按照国家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部署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食生函[2017]137号)要求,结合“两节”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三个重点”的检查:一是重点产品。主要是月饼、冷加工糕点、酒类、肉制品、乳制品、水产肉制品等节日热销食品和高风险食品;二是重点环节。特别要加强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和仓储环节的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使用合格原料,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规范标识标注;三是重点问题。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掺杂掺假(如肉制品企业使用价格低的原料代替价格高的原料,蜂产品混掺高果糖浆)、虚假宣传、回收食品再加工等问题。

  二、严格风险管理,强化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各地要针对“两节”特点和属地实际,统筹开展节日期间热销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及时公布抽检结果。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产品,要以问题为导向,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问题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深入排查原因,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积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落实值守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合理安排人员值守,保持联络通畅,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事件和问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上报及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防止事态蔓延升级。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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