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的公示

来源: 四川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7-19 点击:1475

发布单位:四川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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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       态:  
备       注:

  为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四川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我厅牵头代拟了《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20日。在此期间,凡对《实施方案》有意见建议的,请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省农业厅反映。

  1、信函请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四川省农业厅土肥资环处,邮编:610041

  2、电子邮箱:sctfcstk@163.com

  附件:关于《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

  2018年7月18日

  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重大决策部署,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统筹山水田林湖草系统治理,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目标,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洁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农业产业模式生态化为路径,突出重点领域,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建设生态宜居、青山绿水、美丽田园新农村,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省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力争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50%左右的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主要产粮大县、果菜茶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7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1年达到100%;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比重达到6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落实《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保持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继续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增加收集点和收运车辆,开展镇乡垃圾中转站提标升级,确保收储运系统运行正常。鼓励有条件地区积极推进农村可再生资源回收,开展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农村垃圾循环利用和源头减量措施。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大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逐步销号。优先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等区域存量生活垃圾,积极清理农村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白色污染,防止城市垃圾等各类废弃物下乡。[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市(州)落实,不再列出]

  2.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方案》,优先实施聚居度高、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污水治理,优先安排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50%左右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聚居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分类选择污水处理方式与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原则,优先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选择一批村庄(聚居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行动,积极探索适宜农村地区的污水治理方式,不断推广成功治理经验,放大试点示范效应。结合藏区新居、彝家新寨、易地扶贫搬迁、地灾避险搬迁等项目,重点推进脱贫攻坚农房建设户用厕所配套。有效衔接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业厅)

  3.建立适宜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运行管护机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长效管护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开展建筑工匠等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按有关规定承接村内环境整治、农房建设、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建设与管护。(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

  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依法执行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全面落实畜禽养殖场(户)赋码备案制度,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组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减排核算制度,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储存、利用设施,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以畜禽养殖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紧密结合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实施,强化流域环境管理,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技术模式。2019年,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2020年,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长江流域2018年,全面依法取缔超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2020年,畜牧大县、沿江县市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农业厅)

  2.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开展网箱网围养殖整治,依法全面拆除禁止养殖区的网箱网围养殖,取缔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内无证网箱网围养殖,集中整治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内污染水体的网箱网围养殖。加快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对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区域开展养殖尾水整治。加快老旧池塘改造,引导养殖场建设进水沉淀池和养殖尾水生态净化池,促进水产养殖基础设施、生产设施装备全面升级。(责任单位:农业厅,环境保护厅)

  3.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区域布局,明确区域生产功能,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2018年市、县两级完成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因地制宜发展适应性畜牧业,引导畜牧业生产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2018年县(市、区)完成畜禽禁养区划定调整完善工作。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每年新增一批设施完备、管理规范、环境友好的标准化养殖场。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流水养殖、水库生态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陆基集装箱式健康养殖等。落实养殖产业模式生态化标准,开展养殖产业模式生态化试点。以生态养殖场为重点,带动养殖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农业厅,环境保护厅)

  (三)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

  1.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动化肥减量化使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推广新型高效肥料,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沼渣沼液还田、绿肥种植技术。推动农药减量化使用,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进高效药械替代,开展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补助试点,加快构建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2020年,主要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30%,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责任单位:农业厅)

  2.加强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体系完备、运行良好的秸秆收储体系,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新型主体,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新型产业体系,加快建立秸秆产业化利用机制,促进秸秆由低效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深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利用,加大新国标地膜推广力度,推广农田地膜减量替代技术,建立健全“广大农户捡拾交售、回收网点积极收集、龙头企业加工利用”的农田残膜回收处理体系,试点建立“谁生产、谁回收”的农田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深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管体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责任单位:农业厅、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

  3.大力推进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农业生产节水技术,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污染。2020年,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整建制打造成片连线的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为载体,集成组装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模式。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打造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责任单位:农业厅,水利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环境保护厅负责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统一监督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行业部门抓治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的工作格局。农业厅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负责,承担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完善经济政策。深入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相关农业补贴政策,加快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湿地保护、农业投入品减量、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主要生态系统农业补偿机制。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激励机制。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秸秆和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实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电价优惠政策。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用地支持政策。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投入机制,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领域的支持力度,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创新监管手段,及时发现农业农村环境问题。建立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设置农业农村环保专兼职机构,强化农业农村环境执法监管。整合科研资源,强化科技攻关,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提供科技支撑。

  (五)加强村民自治。强化村委会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责任。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广泛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和教育,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家家参与、户户关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监督考核。省政府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环境保护厅会同农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定期组织督导评估,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作为中央和省级环保督查的重要内容。对污染问题突出、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问责。

  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2018—2020年)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四川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编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8〕23号)、《关于抓紧编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8〕25号)、《关于征求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8〕28号)要求,农业厅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形成《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修改完善稿)》。

  二、起草过程

  5月29—30日,农业厅草拟《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5月31日,农业厅以函件形式向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征求意见。6月5日,农业厅修改形成《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送审稿)》。6月6日,向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尧斯丹报送《关于报送〈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川农业函〔2018〕4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送审稿)》),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尧斯丹审查同意。6月6日,农业厅向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实施方案(送审稿)》。7月3—9日,按照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根据省直部门和市州修改意见,对《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再次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几个主要问题说明

  (一)关于总体思路。《实施方案(送审稿)》提出: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目标,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洁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农业产业模式生态化为路径,突出重点领域,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建设生态宜居、青山绿水、美丽田园新农村,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工作目标。《实施方案(送审稿)》提出:2020年,全省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力争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50%左右的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主要产粮大县、果菜茶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7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比重达到68%以上。

  (三)关于主要任务。《实施方案(送审稿)》提出三大任务:一是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包括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适宜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运行机制。二是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包括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三是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包括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强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

  (四)关于保障措施。《实施方案(送审稿)》提出六大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行业部门抓治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经济政策,重点完善落实农业绿色补贴、水价、农机购置、发电用电、用地等经济政策。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创新投入机制等。四是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监管执法工作机制。五是加强村民自治,发挥村民参与积极性。六是强化监督考核,省政府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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