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更新时间:2018-07-16 点击:994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宁夏葡萄产业发展局:
为加强对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函》(商办秩函〔2018〕20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贯彻执行。《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内容较多,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及葡萄产业发展局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网站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8年7月12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