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宁商发〔2018〕108号)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更新时间:2018-07-16 点击:994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日期: 2018-07-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宁商发〔2018〕10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宁夏葡萄产业发展局:

  为加强对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函》(商办秩函〔2018〕20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贯彻执行。《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内容较多,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及葡萄产业发展局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网站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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