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清理行动的通知(皖安监三〔2018〕73号)

来源: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6-28 点击:2927

发布单位: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6-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安监三〔2018〕7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6月上旬,应急部对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61项,其中17项重大隐患,暴露出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不少短板不足,反映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不到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严重不到位、监管执法严重不到位等问题。

  为认真落实应急部有关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清除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省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

  (二)检查重点内容。

  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结合这次应急部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以及近年我省危险化学品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重点检查:

  1.企业是否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以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依法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企业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切实贯彻执行;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具备岗位应急处置能力。

  4.企业是否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的规定和要求落实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5.企业变更管理是否规范,“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水平和监测监控措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工艺和设备。

  6.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扎实有效开展。

  7.企业是否持续开展反“三违”工作,承包商管理是否到位。

  8.企业是否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31日,各企业按照本通知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企业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予以消除的,安全监管部门不再予以处罚。各企业要于7月31日前完成本次自查自改隐患台账,向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报告并存档备查。

  (二)异地互查。

  自8月1日起至30日,16个设区市(广德县归入宣城市,宿松县归入安庆市)开展互查,检查企业对象以生产企业和经营带储存企业为主,本市内异地交叉互查面达100%;市与市异地交叉互查覆盖面:不少于被检查地区生产企业数的30%,个数不少于10家,生产企业总数少于10家的要全覆盖检查。检查组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移交被检查市安全监管局,由被检查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依法实施处罚。各执法检查组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于9月5日前报我局。异地互查执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省安全监管局随机抽查。

  自9月1日至30日,省安全监管局开展随机抽查对认真组织企业自查和认真开展异地交叉互查、取得较好成效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大检查工作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被随机抽查查出安全隐患仍然较多的企业,要依法严惩并与年度目标考核直接对接。

  三、相关要求

  (一)立即动员,周密组织。各地要迅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清理工作,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互查方案及检查表,开展拉网式排查风险隐患、地毯式清除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以县(区)为单位,召开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部署会,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按照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立即开展自查、整改,注重实效,坚决防止走过场。

  (二)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清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检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三)严格执法,突出成效。各地要对互查组和省检查组查出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上限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依法暂扣其有关安全生产证照,限期整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证照,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或转产、搬迁,彻底消除隐患。切实通过严格执法,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大力铲除隐患,有效防范事故。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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