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草案)修订意见的通知(内农牧法发〔2018〕19号)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更新时间:2018-06-27 点击:1074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6-1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内农牧法发〔2018〕1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盟市农牧业局:

  2016年7月我厅启动《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工作以来,先后于2016年10月、2017年6月和2018年5月组织有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科研育种单位和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开展了集中研究论证工作,在结合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草案)。为进一步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升立法质量,现公开征求修改意见。请各单位多渠道多方式组织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在6月30日前将修订意见汇总后分别报送厅政策法规处和自治区种子管理站。

  联系人:

  厅政策法规处 张玲睿 电话:0471-6652094

  自治区种子管理站 崔晓红 电话:0471-696396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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