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河南省启动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137号)

来源: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8-06-13 点击:1558

发布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18-06-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粮发〔2018〕13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河南省启动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8〕144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6月13日起在河南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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