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21部门关于印发《全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桂食安办〔2018〕2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8-06-06 点击:1552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21部门
发布日期: 2018-02-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食安办〔2018〕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食品安全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委(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基层单位、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所辖各机场: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食安办〔2017〕31号)精神,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海洋和渔业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联合制定了《全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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