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方案工作的通知(晋食药监食流〔2018〕28号)

来源: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6-06 点击:1411

发布单位: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5-1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晋食药监食流〔2018〕2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市局将此次整治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省局相关处室。

  综合协调处联系人:赵先进

  联系电话:18634513622

  传 真:0351-8383576

  邮 箱:sxssyjzxj@163.com

  食品生产监管处联系人:王柱

  联系电话:0351-8383536

  传 真:0351-8383536

  邮 箱:spc9876543210@163.com

  食品流通监管处联系人:王劲风

  联系电话:0351-8383539

  传 真:0351-8383538

  邮 箱:sjltc@sina.com

  餐饮监管处联系人:夏志勇

  联系电话:0351-8383541

  传 真:0351-8383541

  邮 箱:shengjucyc@163.com

  稽查处联系人:李焰

  联系电话:0351-8383552

  传 真:0351-7233171

  邮 箱:jichayuebao@126.com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1日

  附件1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 〔2018〕17号)精神,省局决定,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局年度工作部署,各市局要坚持以突出问题为导向,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贯彻实施《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要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校园及周边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现象,确保整治工作适用法律有依据、监管措施有落实、综合治理有成效。通过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食品,努力打造我省校园及周边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二、整治对象及查处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五毛食品"制售涉及到校园(含幼儿园)及其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五毛"左右的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资格。根据"五毛食品"的特点和工艺要求,各市局要重点检查食品生产者是否按许可条件生产加工,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严格生产加工过程控制,是否可能存在高油高糖高盐或甜味剂、防腐剂超标的问题,是否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严格出厂检验,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要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按照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相关手续是否齐备,进销台帐内容是否完整、清晰,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对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销售"五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食品标签)、"两超一非"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假冒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食品以及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各市局要根据辖区内"五毛食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展快速筛查和监督抽检。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经营环节的,要督促销售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监督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回或销毁工作;涉及生产环节的,要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核查,督促其采取召回、封存和销毁不合格食品等措施。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属于辖区外的,要及时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属于我省范围的,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通报,要立即核查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监督抽检要求及任务表见附件2、3)

  (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各市局要严厉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两超一非"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四)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和健康饮食教育。各市局要联合教育、城市管理等部门,采取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宣讲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健康饮食教育,鼓励对"五无食品"及制售者进行投诉举报,增强识假辨假、安全消费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15日前)。各市局要对此次整治工作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人。要统筹安排,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进行快筛和检测,做到边整边改。

  (二)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6月16日至6月20日)。各市局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期间,省局将派出有关人员到部分市局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各市局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监管措施、做法和经验、典型案例,分析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市局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定专人负责,层层分解任务,做到思想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突出重点,依法查处。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方案抓好落实,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查处,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建立机制,确保长效。要以此次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检查、宣传、教育等项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要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做到人人知晓,深入人心,特别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使其自觉遵守条例,合法生产经营;要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营造校园及周边良好的食品安全共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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