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2018年高考考试场所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食药监函〔2018〕150号)

来源: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6-05 点击:1415

发布单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5-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黔食药监函〔2018〕15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障高考期间考试场所食品安全,确保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根据省2018年高考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工作协调会议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考点周边食品安全巡查

  (一)对考点周边餐饮服务点严格进行巡查。重点巡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咖啡馆、饭店、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等社会餐饮单位,要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情况、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加工经营行为规范、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等;在考试期间每天必须巡查一次。

  (二)对考点周边超市和食品经营店名进行巡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巡查超市、食品经营店等;要严厉查处考点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考试期间必须每天检查一次。

  二、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处置

  (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预案。要居安思危,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按照食品风险分级管理,结合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考生及家属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三、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通报

  (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教育、城市管理执法、公安、卫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及时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通报相关部门;要建立部门间联查联动、信息通报等协作制度,齐抓共管,保障考点周边食品安全。

  (二)及时上报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做好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送工作,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要将监管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食品监管部门报告。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0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