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高考和端午节期间食品经营监管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经营〔2018〕13号)

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5-28 点击:1093

发布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5-2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食药监食品经营〔2018〕1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年中高考和端午节即将到来,为切实保障考生饮食安全,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节日消费环境,现就加强中高考和端午节期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监督检查

  各地要高度重视,将中高考和端午节期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要按照2018年度食品经营监管工作部署和校园食品安全“护校行动”工作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周密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科学合理安排,全力抓好食品经营监管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明确工作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各地在抓好食品经营日常监管工作基础上,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考生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要以为考生供餐的学校食堂、宾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重点检查、督促、指导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料采购、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晨检、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严禁销售过期霉变、“三无”等食品,确保考点及周边食品安全。

  二是加强重点节日食品监管。要针对节日消费量大的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及肉制品、酒类等大宗食品,粽子、糕点、蛋、乳制品等节日食品为重点,加大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超市的监督检查,确保节日食品安全。要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食品行为,以及销售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让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三、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要加强中高考和端午节期间应急值守,强化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第一时间应对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考生和群众注意饮食卫生、合理膳食,不在无证餐饮店和路边摊点用餐,不在流动摊贩购买食品,不购买不食用问题食品,不暴饮暴食,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投诉举报。

  请各地于6月22日前,将工作总结报省局食品经营处。联系人:凌敏峰,0791-88178697,754878069@qq.com。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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