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农药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农牧办发〔2018〕138号)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更新时间:2018-05-25 点击:1327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5-0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内农牧办发〔2018〕13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盟市农牧业局(农垦、渔业主管局),厅机关各有关部门,厅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安委办〔2018〕20号)要求,为大力推进全区农药和渔业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农药、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2018年农药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附件:1.2018年全区农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2.2018年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8年5月9日

  附件1

  2018年全区农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安委办〔2018〕20号)精神,为大力推进全区农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宣传机制,预防和减少农药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农药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以农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为抓手,围绕全区2018年农药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农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农药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区农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地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好内容策划、选题设置,综合运用各种栏目、节目形态,精心组织主题宣讲活动、采访活动、征文活动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舆论矩阵。

  (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改革创新"主题宣传。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取得的成绩,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农药安全生产领域的发展变化和改革成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进一步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

  (三)强化农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各地结合当地农药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农药管理技术人员、农药经营人员、防控人员以及农户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药安全使用水平及自我防护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手机短信、微信、网络等信息平台,进行专栏专题宣传;开展现场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贯培训班等活动,创新宣传方式,运用多种载体、多角度、多层面进行宣传,让农药安全防范知识进厂入店、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让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做到知法守法,合法生产经营,让农民群众不但成为明白的使用者,还要成为积极的监督者,让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农药安全生产氛围。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安委办〔2017〕35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的通知》(内安委〔201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内农牧办发〔2018〕96号)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和本行业农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并将具体任务落实到位。

  (五)重点打造"安全生产月"和"咨询日"活动。各地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围绕活动主题,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按照各级安委会统一安排,精心组织"6·16"咨询日活动。要深入到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田间地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指导。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地要将农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本地区农药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要求,认真落实农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对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我区农药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地要加强对农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督促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使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农药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农药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办法好措施,树立典型,丰富内涵,切实推进农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人:萨其仍贵(自治区植保植检站、自治区农药检查鉴定站),电话:0471-6285270,邮箱:nogyaoke@126.com。

  附件2

  2018年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安委办〔2018〕20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内安委办〔2018〕22号)以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有效落实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为抓手,加大全民安全生产宣教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重点做好安全发展观念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观念,全面树立安全红线不可逾越、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推卸、安全生产任务必须落实的鲜明导向,促使渔业企业将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第一效益、第一品牌和最核心的竞争力,引导渔业企业进一步凝聚"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的共识。

  (二)重点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重要举措宣传教育。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坚定安全生产稳定趋好的信心,引导各渔业企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形成企业对安全生产形势的理性认识和合理预期。

  (三)做好渔业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在渔业企业中深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安全生产法治精神,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律秩序。

  (四)重点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加强渔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通过"岗位应知应会"、集中授课、开设安全讲堂、过安全日、班前提问、竞赛测验等方式,认真学习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程序方法,全面提升按章作业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全面提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五)做好典型经验和事故警示宣传教育。总结经验,在各渔业企业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发展。建立完善事故推动工作机制,围绕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规律和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重现事故灾难情形,提醒各渔业企业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三、活动形式

  (一)做好各类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微博、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舆论宣传作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和配合。同时结合实际,在道路、渔场、码头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条幅;指导各渔业企业在辖区内设置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营造浓厚的渔业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七进"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办《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单位、进渔港码头、进企业、进渔村渔户"活动。指导各渔业企业根据各自特点制定"七进"活动工作方案,确定具体的内容、方式和质量标准,推进"七进"工作标准化、制度化。

  (三)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和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渔业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突出抓好好主题宣讲、现场咨询、谈心谈话、专项检查、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重点宣传活动,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全体干部员工的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群众性共建共享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共治。要求各渔业企业认真学习宣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应急避险等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安全素质,推动渔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做好安全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渔业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各渔业企业打造安全文化品牌,强化安全自我约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把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加强监督检查。适时对各渔业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通报,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报道;对存在工作不力、行动缓慢等问题的企业,通报批评,鞭策后进,确保宣传各项活动有效开展,切实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现象发生。

  (三)加强信息汇总报送工作。对各阶段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自治区船检站。

  联系人:刘斌(自治区渔业船舶检验站),电话:0471-6652214(传真),邮箱:4548042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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