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赣食药监食品经营〔2018〕12号)

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5-16 点击:1216

发布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5-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食药监食品经营〔2018〕1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督促基层和学校及周边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督查的通知》要求,4月16日至4月21日,省局调集部分设区市局分管领导和餐饮监管工作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对11个设区市开展了春季校园食品安全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各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校园食品安全状况等四个方面。各督查组分别听取了11个设区市、17个县(市、区)局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检查记录等资料,随机抽取了63家单位(其中19家学校食堂、16家幼儿园食堂、27家校园周边餐饮单位、1家集中配餐企业),就持证经营等7个食品安全重点问题进行了督查,了解和掌握了被督查区域、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基本情况。此次督查共发现各类问题59个。为保证督查效果,省局派员对督查工作进行全程督导。

  二、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中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严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春季开学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好,安全可控。

  (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合力作用发挥明显。各地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牢,下发了春季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加强督查指导,联合教育等部门,确保此项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九江市局争取市政府40万专项资金对中心城区学校及周边140户小餐饮单位进行了半年的提升改造,121户小餐饮得到了提升, 19户自动转产,达到了“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小餐饮整规目标。抚州市局联合教育局制定了《抚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巡查制度》,每月抽查一个县(区),发现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跟踪整改情况,记录整改结果并对学校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全市通报。景德镇市局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形成良好的联席工作机制,今年与教育部门共同开展了3次督查行动。

  (二)积极推动“洁厨亮灶”,提升校园食品安全质量水平。各地把“洁厨亮灶”作为校园食品安全质量水平提升的重要手段,不断推动学校食堂改善经营条件。南昌市局与上海某公司开展合作,免费为本市学校食堂安装“洁厨亮灶”相关设施设备,全面启动学校食堂“洁厨亮灶”工作。为更好晾晒厨房,学校食堂加大硬件设施改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萍乡市局现场指导学校食堂升级改造,派出工作人员提前介入,从图纸的设计到实地的勘查,从场所设置、布局流程、设施设备的使用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确保学校食堂改建、扩建工作的规范进行,得到教育主管部门和校方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日常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各地不断创新日常监管,持之以恒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宜春市直属分局自2016年8月22日以来,坚持对3家食堂、4家农贸市场、5家学校开展食品快检工作,中午之前把当天的快检结果公示在抽验单位。上饶市局推广全智能追溯体系建设软件的安装,实现索证索票等数据电子化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大宣教力度,形成共抓校园食品安全态势。各地一方面注重发掘典范,发挥引领作用,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食堂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监管态势。另一方面利用媒体,对违法违规的餐饮单位及时进行公开曝光。新余市局以新余学院食堂为示范,组织全市学校食堂参观学习,引导大中专院校、中学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提升了校园食品安全;吉安市局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学校师生、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景德镇市局利用瓷都晚报微信公众号的“双创双修”“红黑榜”平台,曝光校园周边不合格餐饮单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察中发现,部分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以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个别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学校主体责任落实缺位。一些学校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食堂食品安全重视不够,未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或是自查出来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有的学校存在以承包代替管理的现象。

  (二)无证经营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学校食堂在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仍在经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一些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食杂证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证照过期等问题严重,个别餐饮单位经营过期食品。

  (三)存在卫生不达标的现象。部分单位未建立或执行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餐饮从业人员卫生不符合要求,如指甲过长、不穿工作衣帽、佩戴手部饰品上岗等。一些食堂和餐饮单位现场环境卫生较差,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墙壁发霉、地面积水或有油污,工用具未洗净,无防蝇防鼠防尘措施等。

  (四)设施设备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一些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有待改善,食堂仅有厨房和库房,且设施简陋。一些食堂和餐饮单位冷藏冷冻设施不足,未食用完食品没有进行冷藏保存,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设备不能满足需要,有的就餐场所无专用洗手设施,有的植物性食品与动物性食品共用清洗池。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少数单位存在超加工经营能力供餐的现象,有的生熟不分、荤素混放。部分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台账不完善,有的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全面,有的记录不全;食品留样不规范,有的留样时间不够,有的留样种类不全,有的留样质量不够;有的设施设备标识不全等。

  (六)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对校园食品安全重视不够,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开展日常检查,有的日常监督检查未达到全覆盖要求,监督检查没有公示结果,有的监管部门未及时对下级工作进行督查,有的未按要求报送工作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此次督查暴露出的问题,各地要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一)切实加强整改。各地针对此次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正视问题,对号入座,逐条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措施不力,整改不落实的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隐患排查。各地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结合2018年“护校行动”方案,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与教育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洁厨亮灶”建设,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研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点,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因地制宜采取管用的措施、有效的办法,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标本兼治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感、获得感。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将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案件查处情况于2018年5月30日前反馈省局食品经营处。

  联系人:康明 电话:0791-88155371 电子邮箱:599268786@qq.com

  附件:2018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督查情况汇总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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