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8〕82号)

来源: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8-05-16 点击:1023

发布单位: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05-1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黔农办发〔2018〕8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做好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省农委出台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二、考核组织

  2018年12月21日前,各县(市、区、特区)、贵安新区农业部门完成对辖区内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和本级工作自查;2019年1月18日前各市(州)农业部门完成对辖区内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和本级工作自查;2019年1月21日起,省农委对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以考核材料、平时上报的材料和日常工作情况为依据。

  (一)考核材料。各地农业部门对照《2018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内容评分表》(见附件)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材料、对下级农业部门考核情况材料电子文档于2019年1月21日前上报省农委。

  (二)其他材料。2018年省农委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报文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等有关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材料;其他材料等。

  省级考核主要以文字材料审核为主,按考核内容评分表打分。各级各部门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成分,则该项目不得分。考核结果省农委将进行通报。

  联系人:蔡兴洪、唐会周

  电 话:0851-85285157;邮箱:gzncpjg@163.com

  附件:贵州省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内容评分表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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