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 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陕环办发〔2018〕23号)

来源: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05-15 点击:3305

发布单位: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5-0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陕环办发〔2018〕2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环保局,神木市、府谷县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2018年环境政策法规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第八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全省环保工作会议部署,以谋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试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大力开展普法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政策法规保障。

  一、加强环境立法工作

  (一)配合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及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认真研究相关立法草案、修订案,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把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融入到立法活动中,体现在法律规定中。

  (二)加快环保法律法规修订工作。积极推进《陕西省环境教育条例》《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和《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办法》等省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和修正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规范“三统一”的方式及厅内处室、单位的职责,确保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建立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工作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在合法性审查的同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下放行政许可权限,减少行政审批层级,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

  (二)依法妥善办理环境案件。依法办理环境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坚持有错必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及时梳理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完善环境管理规范制度。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修订《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制度,开展全省环境处罚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快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一)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建设全省统一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选择4个市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我省首批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二)加强环境保护信用信息归集。及时向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推送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和掌握的信用信息,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确保信用信息及时公开。

  (三)推进信用信息在政府管理中的应用。在政府采购、各类环保资金安排使用、项目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中使用信用信息。

  (四)制定环境失信“黑名单”办法。制定我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办法,依法记录和公开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促使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环境守法意识的监督管理制度。

  四、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一)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积极学习试点省市经验,充分研究我省工作实际,广泛征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建议,制定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赔偿权利人、部门责任分工等内容。

  (二)研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深入分析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了解掌握其中的难点要点,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完善赔偿磋商、鉴定评估程序、信息公开等相关配套制度,保障改革方案有效落实。

  (三)指导地市开展索赔案例。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修复效果后评估等业务工作。指导地市环保部门积极开展索赔案例,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机制。

  五、加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一)大力开展宪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宪法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

  (二)扎实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责任制台账,明确各处室、单位普法责任和具体工作任务,推动健全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厅内考核内容,推动形成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普法重点,推进普法对象精准化。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发展。紧紧围绕国家宪法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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