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食药监食流〔2018〕81号)

来源: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5-10 点击:1567

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5-0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食药监食流〔2018〕8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2018〕17号),要求各地充分认识“五毛食品”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现将通知转发你们。根据本市食品安全年度工作安排,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实际,以校园及周边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开展整治工作,维护本市食品安全。

  一要加强日常监管与排查。重点监管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进行生产加工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深入追查涉案食品生产源头和流向,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处理。

  二要加大对疑似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的监督抽检,依法通报、处置不合格产品。要按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和风险交流,妥善处理食品舆情,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三要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健康消费观念。要主动联系教育、城管等部门,加强学生及家长的食品安全教育,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念;鼓励并及时处置涉及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打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高地。

  请各区市场监管局于6月22日前报送各部门整治情况小结和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2018〕17号)

  2.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统计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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