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食药监办〔2018〕63号)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5-08 点击:1338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5-0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食药监办〔2018〕6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8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2018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2018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服务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需求,坚持贴近监管、贴近群众,加强整体策划,创新平台载体,以政策宣传、法规宣传、新闻宣传、科普宣传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动员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更好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宣传好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等重大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总要求,坚持党性原则,积极宣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二)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闻宣传工作的头等大事。全面深刻把握习近平新闻舆论思想,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引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大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三)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宣传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全产业链供给质量,推动药品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抓好抽检监测和问题处置,强化食品药品法治建设,推进"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着力提高监管工作保障水平的系列部署和工作举措,全面展示新时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新成效。

  二、全面宣传贯彻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四)宣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疆工作的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自治区党委聚焦总目标,打好维稳"组合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展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举措和成效。

  (五)加大"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的宣传报道。宣传各级党委推进"访惠聚"驻村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宣驻村工作组在聚焦总目标、抓实维护稳定、脱贫攻坚、群众工作、建强基层组织、落实惠民政策、拓宽致富门路、办实事好事、壮大党员队伍等"八项任务"方面做出的成绩、总结的经验;报道"访惠聚"工作的新亮点,展现驻村工作队的良好风貌;宣传报道"访惠聚"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

  (六)加强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宣传报道我局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七)做好深化机构改革重大意义和成效的宣传报道。宣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宣传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改革的安排部署,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提高站位,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报道各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所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效。

  (八)做好对口援疆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援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宣传国家总局、对口支援省(市)局在加强基层执法装备、食品快检车、应急处置设备和食品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方面情况及取得的积极成效;大力宣传援疆政策、充分展示援疆成果,凸显援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

  三、突出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

  (九)全面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正面宣传报道。围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任务,突出宣传全区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食品药品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共治新局面等方面的重大工作成效。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引导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监管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意识,提升解决问题本领,强化敬业奉献精神。宣传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获得感,强化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信心。

  (十)关于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风险。重点宣传解决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假药、假酒等问题,以及开展的突出问题整治的工作成效。宣传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虚假声称、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工作举措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整治成果,揭露各种骗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宣传报道集中整治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等涉及未成年人身体健康问题的工作成效。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十一)关于提高食品全产业链供给质量。宣传全区在农业种养、收贮运输、食品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等食品全产业链开展的重点工作。深入宣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以及网络订餐规范监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创建等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安全感。

  (十二)关于推动药品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围绕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启动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品种档案、建立企业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制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建立现代化审评检查体系等重点工作,继续深入宣传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工作的创新理念、工作进展,积极宣传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引领我国食品药品产业提质增效、满足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需求的显著成效。

  (十三)关于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报道针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的飞行检查,推进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全覆盖等工作,展示检查工作力度成效。大力宣传总局和自治区局带头查办案件,严厉打击各类"潜规则",依法严惩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举措。积极做好对公众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消费数量高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抽检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信息发布研判,组织开展风险解读,防止舆论炒作。

  (十四)关于强化食品药品法治建设。围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以及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规章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报道推动食品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处罚到人,完善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等工作,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加强食品药品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报道。开展食品药品法治建设重大活动和重大成果的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报道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五)关于推进"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宣传报道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进数据共享为核心的大平台大系统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生产许可全程电子化,推进食品药品智慧监管的工作创新和成效。

  四、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各项工作

  (十六)提高舆情工作科学化水平。继续建立与第三方合作机制,对食品药品舆情事件进行监测、分析、研究,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舆情预警和处置建议,协助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研判舆情、引导舆论、科学决策。突出新疆特点,形成舆情周报、月报、年报,为领导决策和有效应对提供第一手资料,提高工作的主动性。继续实施热点舆情分析的月报告、季度会等工作机制,研究食品药品热点舆情规律特征,找准舆情易发关键点、公众认知薄弱点、媒体沟通切入点,提高舆情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管理社会预期、引导社会正确认知的工作水平。

  (十七)积极开展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围绕总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管的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法规政策出台和重大工作举措,组织开展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与自治区主流媒体协作,发挥新闻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阵地作用。与"两报两台一网"(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天山网)、《中国医药报》等媒体加强合作,采取视频、专栏、专题报道等形式,着力打造富有新疆特色的食品药品新闻栏目、板块,及时宣传报道监管最新动态,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提升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和参与热情。

  (十八)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的通知》(食药监办宣〔2017〕18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内容、形式、体裁创新,推动构建上下联动的政务微矩阵体系,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十九)大力推进食品药品谣言治理。在主动辟谣、科普宣传、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动构建快速响应、协调联动、惩辟并举的长效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谣言规律研究,把握好关键时点、环节、品种,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性辟谣,引导社会公众提高科学认知水平。大力提倡和支持社会多元主体参与谣言治理,统筹运用舆论引导和法律手段,努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二十)努力提升科普宣传活动品牌影响力。开展食品药品主题宣传活动。开展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3·15消费维权日""执业药师服务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安全用药科普宣传进校园"宣传活动。深入学校开展校园公开课、科普书籍发放、青少年常见病咨询等活动,提升青少年群体、教职人员、学生家长的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安全用药科普宣传进社区"。围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主题,近距离指导公众用药安全,普及药品和医疗器械常识。

  (二十一)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大科普行动。进一步加强科普宣传站建设,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畅通基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渠道,大力普及食药安全科学知识进乡镇,促进公众树立健康理念,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管的有效途径。加强与各级监管部门、协学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合作,调动各方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的积极性,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深入学校开展科普宣传,形成科普宣传长效机制。

  (二十二)组织"我眼中的食药监管故事"随手拍活动。继续组织开展"我眼中的食药监管故事"随手拍活动,聚焦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反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和奋斗姿态,以摄影、微视频和H5等丰富的作品形式,讲述监管故事,挖掘感人事迹,记录经典瞬间。

  (二十三)开展专题新闻宣传活动。组织媒体开展"2018食药安全走基层"活动,以服务基层、反映基层、宣传基层为报道切入点,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基层一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敢于担当、严格执法、清正廉洁的监管形象。继续在全系统内开展2018年"食药安全守望者"活动,展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者的精神风貌,提升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和参与热情。

  (二十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舆论社会共治。深入开展与媒体务实合作,借助其他媒体的栏目及时宣传解读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和重要举措,曝光制假售假典型案例,发布饮食用药安全消费警示。在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开设科普栏目,及时发布科普知识,普及公众食品药品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五、持续深入推进新闻宣传能力建设

  (二十五)加强新闻宣传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新闻宣传党建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党建工作指导新闻宣传工作创新发展。

  (二十六)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培训力度,组织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培训班,打造一支熟悉职责、熟悉政策、熟悉监管业务、作风过硬的新闻宣传工作队伍。

  (二十七)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舆情监测、新闻发布、科普宣传工作的现状和问题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培训,加大服务基层的力度,推动全系统新闻素材、科普资源共享,提高新闻宣传部门媒介素养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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