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实施计划”的通知(鲁质监科认便字(2018)131号)

来源: 山东省质监局 更新时间:2018-04-27 点击:3619

发布单位:山东省质监局
发布日期: 2018-04-2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鲁质监科认便字(2018)13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通过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保障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的规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社会关注热点及工作重点确定了2018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实施项目,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方式确认了相关项目的技术实施单位,制定了“2018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检验检测机构要按照资质认定核准项目表,按计划参加规定项目的能力验证。各技术实施单位要按照该计划提前做好有关项目能力验证的准备工作,包括有关实施细则的制定、样品的制备、工作方案的报送、参加检验检测机构名单的确认等,并认真做好结果的统计、分析、报送和数据录入管理软件等工作。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做好能力验证的协调工作,督促辖区内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规定及时参加能力验证,并做好后处理的跟进和落实工作。

  各项目的具体工作布置和时间安排将按计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姜艳 张艳峰

  联系电话:0531—89012106、89012103

  传 真:0531—89012100

  山东省质监局

  2018年4月25日

  附件:

  2018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实施单位
验证参数
1
食品微生物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肠菌群
2
猪肉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3
煤炭
枣庄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挥发分、全硫、发热量、元素氢、元素碳,元素氮
4
水质(硝基苯类)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4-二硝基氯苯、对硝基氯苯
5
水泥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氯离子、三氧化硫、氧化镁
6
复混肥料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总氮、有效磷、氧化钾、水溶性磷、氯离子
7
铁矿石
山东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全铁,二氧化硅,磷,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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