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粮安〔2018〕30号)

来源: 吉林省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8-03-19 点击:1501

发布单位:吉林省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8-03-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吉粮安〔2018〕3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有关中省直企业: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粮食行业实际,省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省粮食局

  2018年3月13日

  2018年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吉安委办〔2018〕19号)要求,结合我省粮食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理年”和“五个一工程”建设任务,依托社会资源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和创作活动,发挥媒体优势打造全方位、多角度、分众化的“大宣传”格局,强化安全红线不容逾越、安全法治不容践踏、安全责任不容推卸、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鲜明导向,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为实现全省粮食经济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心组织主题宣讲活动、征文活动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舆论矩阵。

  (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改革创新”主题宣传。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领域的发展变化和改革成果。大力宣传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的典型经验,推动两个《意见》落地生根,日见成效。

  (三)扎实深入开展“安全发展在行动”系列报道。围绕“安全生产治理年”,深入挖掘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先进事迹,树立、宣传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凝聚安全发展正能量,形成安全生产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强化重要时段和重点专项工作的宣传。利用省粮食局网站、《吉林粮食》、《粮食微生活》等,加大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两会”等重要时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的宣传力度。

  (五)创新依法治安的宣传形式和载体。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政府的执法观念、企业的守法观念、职工的法权观念,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具体措施

  (一)丰富行业媒体宣传。在省粮食局网站、《吉林粮食》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栏,及时播发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利用《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安全生产》、《中国粮食经济》和《吉林劳动保护》等安全生产报刊,加大行业安全工作宣传报道力度。

  (二)建立网络媒体“新平台”。利用“吉林粮食”微信等平台,增加推送频次和质量。要求所有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和所有企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关注“吉林粮食”微信,及时接受安全生产信息。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班组、进岗位活动。一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吉安委办〔2018〕18号)要求,加大对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一线员工等培训力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班组。严格落实班组安全教育内容。每年举办1次安全专题讲座、观看2次警示教育片。三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岗位。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每个岗位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培训,编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手册,开展安全常识竞赛、应急演练等,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明显增强。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化系列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周、隐患整治周、应急演练周、警示教育周等活动,切实发挥好“安全生产月”的意识塑造、能力提升、措施强化功能。二是开展“6·16”安全咨询日活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等要开展好“6·16”安全咨询日活动。“6·16”安全咨询日活动当天,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并开设咨询服务台,面对面回答公众关心的粮食安全生产话题和问题,强化法规知识及技能普及。三是开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活动。依托媒体和网站,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贯和普及活动,通过组织网络在线学习等,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效果。四是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利用行业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强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各级及有关企业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做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宣教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高质量落实。

  (二)加大督导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调动各地、各企业抓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积极性。省粮食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对宣传工作落实不力、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落实人员经费。各地、各企业要指定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日常管理及各类督查检查、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保证必要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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