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农办〔2018〕124号)

来源: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03-12 点击:1253

发布单位: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3-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粤农办〔2018〕12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省农业厅制定了《2018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2018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坚决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农业质量年”这个主题,制定和实施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坚持质量第一,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力实施农业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行动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推进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建立生产记录台帐。将是否按标生产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条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大县、规模种养基地、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率先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把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高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认定的重要指标。推动215家国家级标准化畜禽养殖场、416家省级“菜篮子”基地、100家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率先实现按标生产,培育一批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引领“三园三区”等重点区域加快推行绿色化标准化生产。争取到2020年,省级农业地方标准总数达到827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总数达到931个。

  (二)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治理。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环境友好型种植业示范和保护性耕作试点70万亩。推进耕地土壤污染详查,加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修复治理试点,分区域分品种进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开展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严格生产过程管控。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果菜茶病虫全程绿色防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3个国家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建设,建立11个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16个农药减量控害示范区和5个新农药(药械)试验示范基地,集成推广一批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模式。

  (四)加强品牌认证推广。积极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 “三品一标”。争取到2020年,全省“三品一标”产品数达到3000个,产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比重达到50%,“三品一标”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大品牌创建培育力度,重点扶持大米、水果、蔬菜、茶叶、家禽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扶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一批企业品牌、精炼一批产品品牌,将一批承载岭南文化、体现广东特色、展现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受到广大百姓信赖赞誉的品牌农产品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品牌。继续开展广东品牌农产品省内外宣传推介活动,积极融入现代化传播和营销手段,在电视、报刊、杂志、电台、网站等常态化宣传推介方式的基础上,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提升宣传效果。

  二、大力实施构建省市县三级质量安全监管网络行动

  (五)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乡镇监管机构条件建设和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练兵,督促指导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农业投入品筛查选型、田间地头技术指导、生产过程督导巡查、农兽药使用间隔(休药)期等工作。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和追溯点建设,鼓励基层监管机构采用“花钱买服务”的方式雇佣监管人员。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队伍人员能力培训,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实现基层监管能力由弱到强的转变。

  (六)加强农业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组织开展县级农产品检测技术结对帮扶行动,择优选择30家省内较好的检测机构一对一帮扶粤东西北地区县级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提升基层检测能力。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运行条件、检测资质、认证参数、检测工作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使国家及省投资建设的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有能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调查、取样速测、样品前处理及基本的定量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检测能力校准活动,及时公布、反馈能力验证和校准结果。强化农产品检测机构证后监管,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探索建立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和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扩大能力验证覆盖面。确定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实训基地,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职称评审渠道,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部(省)级及区域性检测中心作用。

  (七)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扩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试点范围,在3个县(市、区)试运行的基础上,扩大至6个地级以上市进行应用试点。推动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及下级追溯平台有效对接和融合,加快农产品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将农产品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品牌推荐、“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等挂钩,率先将“三品一标”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及农业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示范基地纳入追溯管理。加强与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商超的合作,通过设置追溯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等方式,提高消费者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引导增加追溯产品消费,调动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平台的积极性。在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加强与食药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在全省范围内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信息卡制度。

  (八)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深化创建活动,举办安全县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扩大质量安全县优质绿色农产品的销量和市场影响力,充分发挥安全县金字招牌作用。组织开展第二批1市8县创建试点单位中期核查,督促创建单位加大创建力度,总结安全县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创建模式。强化示范推广,开展系列宣传报道,组织多种形式的县域间学习交流活动,整体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将农产品追溯与安全县创建结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

  三、大力实施质量兴农科技强农行动

  (九)推进质量兴农科技支撑行动。组织编制《新时代广东现代种业发展规划》。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进以国家(广东)种业科技创新中心为重点的种业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骨干企业和专业型龙头种业企业。加快良种繁育供应体系建设,大力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和10家大型专业型种企,扶持建设一批现代化育苗工厂和无毒种苗繁育基地。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重点建设省农科院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广东省南亚热带种质资源圃和华南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建成后力争使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库扩容到15万份以上,畜禽地方品种遗传物质实现全覆盖保存。加速特色作物品种更新换代,选育优质绿色高效新良种50个以上,建设示范基地40个以上。

  (十)推进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启动家庭农场精准管理服务试点示范,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经营稳定、效益明显的高质量家庭农场。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研究将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作为评定标准,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等开展专题培训。开展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培育一批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利益共享机制。

  四、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

  (十一)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实施《2018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加强监测结果信息会商分析和共享。重点增加农药和兽用抗菌药等监测参数,扩大监测范围,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1个县农产品50项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参数进行例行监测。加强监测结果通报发布和预警工作,督促问题突出地区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加大整改和执法查处力度。对例行监测没有覆盖的产品和质量安全指标开展专项监测。进一步明确各级监测功能定位,发挥部、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作用。

  (十二)加大专项整治和执法办案力度。针对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等问题,继续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生鲜乳违禁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底,各地全面完成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积极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充分利用监测、投诉举报、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对地方查处工作实施督办。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实现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推动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追溯制度,推进江门市农业投入品追溯试点建设。

  (十三)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提高生产者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增强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和信心。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主产县、粮食大县的农资和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延伸农安信用平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信用产品和服务。建立“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制。大力弘扬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文化,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选择。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