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贵州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省农委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03-07 点击:1341

发布单位:贵州省农委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3-0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全面做好2018年全省渔业渔业工作,深入推进全省渔业转型升级,我委制定了《2018年贵州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贵州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2018年3月6日

  附件

  2018年贵州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落实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渔业转型升级推进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渔业发展的主基调,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目标。坚持转变养殖方式,调优养殖结构,构建渔业新业态,大力发展标准化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坚持推进科技兴渔,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渔业信息化装备水平;坚持推进渔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拓展渔业新功能,做大做强休闲渔业;坚持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并重,实现贫困农户增收脱贫,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坚持依法治渔与安全监管并重,保护渔业资源环境,确保生产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业态多样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2018年,计划完成水产品产量21万吨,渔业生产总产值50亿元、渔民家庭人均收入达到1.42万元以上。“一县一业”扶贫攻坚任务中鲟鱼、鲑鳟鱼、大鲵等产量达到1.1万吨,产值7.35亿元,带动脱贫3820人。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渔政执法、渔业安全等工作实现稳中向好。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制(修)定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和省农委关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制订或修订各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养殖区域,明确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将宜养水域、滩涂纳入渔业许可养殖区域,稳定基本养殖水面,做到应划尽划,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全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

  (二)大力推进水产绿色生态健康养殖

  1.大力发展池塘低碳高效循环水及工厂化养殖技术示范。在播州区、赤水市、台江县、三穗县、七星关区等地开展池塘低碳高效循环水生态养殖技术示范,主养鲤鱼、草鱼、鲈鱼、斑点叉尾鮰等大宗水产品;在兴义市开展受控式集装箱养殖和陆基箱式循环水养殖技术示范,不断提升水产养殖设施化、信息化和生态循环水平。

  2.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以播州、湄潭、凤冈、松桃、玉屏、思南等大中城市郊区县为重点,构建“稻+N”模式,实施稻+鱼、稻+蟹、稻+虾、稻+鳅、稻+鳖等内容,加快打造城郊旅游区高标准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实现面积7万亩;以从江、黎平、榕江、三穗、锦屏、剑河、安龙等月亮山区县为重点,结合“加榜梯田”“侗族大歌”等民族风情元素,打造大面积“人放天养”生态稻鱼景观示范区,实现面积40万亩;形成“南北互动、类型互补、集中成片、效益明显、示范带动”的稻渔综合种养大格局。加大稻渔综合种养的资金投入,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产业子基金,让稻渔综合种养成为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重点产业,实现产业壮大与脱贫攻坚的双赢。积极创建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力争成功创建2个以上。

  3.加快冷水鱼产业化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和“一县一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决策部署,科学、合理、有序、高效利用全省的涌泉、山泉等冷水资源,重点在江口县、印江县、绥阳县、镇宁县、关岭县、惠水县、荔波县、镇远县、大方县等区域建成高标准冷流水养殖示范基地20万平方米,主推冷水鱼健康养殖技术,实现全省冷水鱼产量1.1万吨、产值7.35亿元、带动脱贫3820人。推动江口县、绥阳县、镇宁县积极创建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积极扶持培育一批冷水鱼龙头企业和自主品牌,争取把“贵州冷水鱼”打造成全国知名水产。

  4.加强水产苗种繁育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对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力度,在全省重点渔业养殖区域新建或改扩建1—2个较大规模的水产原良种场,提高水产苗种自给率,继续巩固冷水鱼种苗繁育在西南地区的重要位置。认真开展优良品种的亲本选育、提纯复壮,加强苗种生产监管,保证苗种品质。加强对裂腹鱼、斑鳠、中华倒刺鲃、铜鱼、墨头鱼、鲈鲤、金线鲃、唇鱼等特有土著鱼类驯养繁殖及名特优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5.继续抓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严格按照生产条件、投入品管理、制度建设、环保和示范辐射等要求,全面推行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全年新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6个以上。对标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条件,推动江口县、绥阳县开展争创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的工作。

  6.加强水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指导督促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水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实现全省现有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养殖品种未在无公害农产品申报目录的除外)100%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

  7.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水产养殖病情预测预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信息系统建设,扩大监测范围和品种,实现全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病情测报系统安装全覆盖。及时编制并发布《贵州省水产养殖病害预测预报》。加强养殖鱼类的疫病防控工作,开展全省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培训,积极配合做好农业部2018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较大(Ⅲ级)以上水生动物疫情。继续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服务水产养殖群众。

  8.切实开展养殖水域环境整治。开展养殖设施装备生态环保升级改造示范,实施现有池塘标准化改造,增设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生物净化池、人工湿地等综合治理环保设施,放养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实现养殖尾水的循环使用和达标排放。

  (三)大力推进渔业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1.大力发展休闲渔业。积极发展垂钓、水族观赏、渔事体验、科普教育、旅游等休闲业态,引导带动钓具、水族器材等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实现产业接二连三。充分挖掘世界农业文化遗产的从江侗乡“稻鱼鸭”复合种养模式品牌潜力,借助梯田、养鱼、田园、民俗风情等原生态自然民俗元素,不断复制推广“稻鱼鸭”复合种养模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一批集旅游观光、休闲垂钓、渔事体验、文化科普、餐饮服务为一体的现代渔业产业园区、示范区或样板点试点。全省实现规模以上休闲渔业达300家以上。深入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四个一”工程,力争创建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2个、全国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示范性渔业文化节庆1个,培育5名全省休闲渔业带头人和管理人才。

  2.创新发展水产品加工业。借助“锦屏腌鱼”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的“东风”,积极培育腌鱼加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品牌,扩大辐射带动范围,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美誉度。加大技术研发创新,生产鲟鱼鱼子酱、鲟鱼罐头、鱼丸等产品,创建一批冷水鱼产业精深加工示范基地。

  3.加强渔业品牌创建。培育一批能够引领行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提高渔业发展组织化程度、产业化发展水平和市场认知度,不断提升我省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施冷水鱼品牌带动战略,培植市场发展新动能,鼓励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冷水鱼企业集团,扶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成为带动全省冷水鱼养殖产业发展的航母。

  (四)大力推进渔业水域生态修复工程

  1.做好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关于生态保护的要求,加大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段)及国家级、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水域的执法监管,重点排查水利工程、航道、码头建设及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等涉渔工程,落实涉渔工程建设生态资源补偿机制,开展专项影响评价,用好生态补偿经费,做好工程性修复评估,明确养护措施,推进水域渔业生态修复进程。严格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要求,稳步做好我省长江流域21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退捕工作,继续巩固提升赤水河流域捕捞渔民全面转产上岸成果。组织开展水生生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大保护。积极申报一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实施渔业资源生态修复。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继续组织开展6月6日“放鱼日”活动,修复渔业资源。探索在三板溪、乌江渡、万峰湖等库区开展大水面生态增殖渔业,实现发展与保护并行。继续做好全省水生生物资源普查工作,完善乌江干流渔业资源调查后续工作,启动珠江、清水江流域渔业资源调查工作。

  (五)大力推进渔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

  1.巩固提升网箱整治成果。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大库区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乌江、清水江、珠江等重点库区网箱养殖整治成果不反弹。强化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规范库区水产养殖。

  2.全面推进依法治渔。认真宣传贯彻《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渔业生产,保护渔业资源环境,维护渔业安全。全面落实禁渔期制度,加强禁渔期宣传和执法检查,组织开展跨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认真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及各类渔业违法行为。

  3.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实施渔政执法资格考试,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设施装备建设,指导做好新式渔政制服配备管理工作。

  (六)大力加强渔业安全监管

  1.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参与农业质量年活动。全面落实水产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对水产养殖用药、生产记录、饲料等投入品监管,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继续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狠抓“三鱼两药”专项整治,严格查处药残超标案件。积极配合做好农业部产地水产品抽检工作,实现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2.加强渔船安全工作。从源头抓好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做好渔业船舶检验、登记、建档等工作,实现船舶检验率达95%以上。强化渔船初次、营运检验和执法监管,推进“三证合一”工作,力争实现渔船办证率达100%,开展渔船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督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强化应急值守,及时收集并发布寒潮、洪涝等灾害预警信息,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渔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责任事故“零死亡”、“零发生”。继续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和“渔业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省渔业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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