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的意见

来源: 四川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3-07 点击:1061

发布单位:四川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2-2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水产、畜牧)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不断提高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我省按照农业部要求,积极开展《规范》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加快推进《规范》的全面实施, 2017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规范》推进年活动,各地饲料管理部门按照推进年活动方案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摸底自查和监督执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全省来看,《规范》实施依然存在企业重视程度不够、贯彻实施不力,监管部门推进措施不到位、监管执法失之于软的现象。为巩固《规范》示范创建和推进年活动成果,加快推进《规范》实施,不断提升全省饲料行业整体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规范》是一项法律制度,是依法兴饲依法治饲、保障饲料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是饲料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行动指南,是构建饲料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体系的关键环节。推进《规范》实施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赋予饲料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统筹协调做好《规范》推进工作。要按照《规范》的要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辖区内应当执行《规范》的企业“全覆盖”贯彻实施。省厅将把《规范》推进情况纳入对各市(州)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并适时组织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

  二、多措并举,加强服务指导

  各地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率先熟悉《规范》、理解《规范》、掌握《规范》的各项要求。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印发手册、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对《规范》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部、省《规范》示范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将“请进来”和“走出去” 相结合、课堂讲授和现场交流相结合、集中授课和到厂指导相结合,推动《规范》在企业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要监督企业落实《规范》实施的组织机构、工作方案、时间进度和质量效果。在《规范》推进年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分类指导,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给予服务指导,增强企业实施《规范》的紧迫感和危机感,确保生产企业动起来、紧起来。

  三、依法监督,加强执法办案

  贯彻实施《规范》是饲料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规范》的实施,除了服务、指导外,更需要依靠严格监督执法来推动。各地饲料管理部门既要将《规范》执行情况作为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又要组织开展《规范》的专项监督检查,以检查促贯彻,以处罚促落实。对不按要求实施《规范》和拒不改正的,要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要抓典型案件查处,震慑、教育和引导企业遵规守法,增强实施《规范》的自觉性。

  四、严格准入,加强许可审核

  《规范》既是生产管理的基本准则,又是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可审核的必要条件。在许可审核中,将《规范》内容作为对企业部门负责人法规知识测试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企业的重视程度和学习贯彻意识。对新设立的饲料生产企业,要求必须提供完整且按照《规范》要求制定的制度、规程和表单,同步审核贯彻《规范》的相关要求,把贯彻《规范》的情况与硬件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进行考量和把关;对续展的饲料生产企业,要求必须提供一年以上执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记录情况,未按照《规范》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许可。

  《规范》是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的迫切要求,也是消除风险隐患、保证质量安全的必然选择。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规范》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总结研究,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推进举措,切实推进《规范》的全面实施,为建设现代饲料强省、促进全省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市(州)饲料管理部门应于11月底前将推进《规范》实施情况年度总结报省农业厅饲料处。

  四川省农业厅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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